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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1902-127544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9-02-24 11:38
名 称: 中共嵩明县委组织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文号: 关键字:

中共嵩明县委组织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19-02-24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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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1.负责全县党的组织建设、思想作风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作用、核心作用和保证监督作用;

2.负责全县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工作,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负责县委管理的领导班子的组织考察、配备、调整工作,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4.负责办理县管干部和党群系统一般干部的调配、工资、福利和离退休等工作;

5.负责对全县干部人事工作的指导、检查、协调等宏观管理工作;

6.负责县管干部的出国、出境政审报批,按照干管权限和分工,负责干部审查和落实干部政策遗留工作;

7.负责县管干部及党群系统一般干部培训的直接管理和全县干部教育的宏观管理工作;

8.承担全县人才工作的牵头抓总职责;

9.负责对全县老干部工作的指导;

10.完成县委和上级组织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年度重点工作

2017年主要工作:宣传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基层党建“提升年”重点工作任务,县人大、县政协换届、各人民团体换届。

(三)预算收支总额、预算执行情况

1、预算收支总额情况

2017年,嵩明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17年县级部门预算的通知》嵩财预[2017]16号文件下达县委办部门预算指标651.22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7.2299万元、项目支出224万元。

年度执行中,预算支出数为651.22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7.2299万元、项目支出24万元。

年末,决算支出数651.22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7.2299万元、项目支出24万元。

2、预算执行情况

全年总支出651.22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7.229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支出2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中共嵩明县委办公室按照2017年年初确定的职责目标,充分、高效利用财政预算资金,在2017年全年时间范围内达到了预期的总体产出和良好效益。

(二)绩效分析

(1)部门中、长期和本年度目标设定明确、合理、具有可操作性;部门职能与部门目标匹配性良好;部门资源配置合理。

(2)部门管理工作开展到位,预决算执行情况优异,财务、人力资源、固定资产等工作管理良好。

(3)部门绩效显著,产出效益大,群众满意度高,年度重点工作开展落实到位。

三、经验、问题和建议

1.经验:一是保证绩效“目标”和绩效“结果”相统一。二是优化绩效目标考核指标体系。

2.存在的问题:通过此次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县委办存在的问题主要是集中在台账资料(佐证材料)的收集、整理上难度较大,对绩效工作的重视程度还需要进一步提升,在实际工作中不能主动运用绩效管理的思想来指导、开展工作。

3.改进措施及建议。

措施:嵩明县委组织部将进一步完善台账资料相关工作,并将绩效自评工作贯穿于整个评价年度,而不是仅仅集中在年底或则年初时点上。这样做,可以有效避免与绩效工作相关的台账资料的缺失,避免“做了工作,却没有完备的佐证材料作支撑”的情况发生。同时,在全单位上下积极宣传绩效管理思想,建立“绩效意识”,自觉形成运用绩效思想指导、开展工作的良好习惯。

建议:预算资金绩效自评工作是一项比较全新的工作,将绩效管理运用到预算资金监管上也是一个新的尝试,各方都在积极摸索、研究、实践更好的推广方式。总体来讲,该项工作的成功开展,将会对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有效性和节约性上起到深远影响,预算资金绩效管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要把钢用在刀刃上,少花钱多办事,花同样多的钱办更多的事。绩效不仅仅只是一项工作,它更是一种思想,因此,希望财政相关部门加大对绩效管理的培训和创新,不断完善绩效管理工作流程和相关制度,让绩效管理最大限度的发挥应有的作用,让绩效思想深入人心。

中共嵩明县委组织部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编制。

中共嵩明县委办公室全额财政拨款行政单位,内设9个科室,即:办公室、组织科、干部科、干部教育科、干部监督办公室、县委人才办、县委党员教育中心、县委“两新”党工委、县党代表联络办。

在职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3人。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二)部门职能。

1.负责全县党的组织建设、思想作风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作用、核心作用和保证监督作用;

2.负责全县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工作,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负责县委管理的领导班子的组织考察、配备、调整工作,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4.负责办理县管干部和党群系统一般干部的调配、工资、福利和离退休等工作;

5.负责对全县干部人事工作的指导、检查、协调等宏观管理工作;

6.负责县管干部的出国、出境政审报批,按照干管权限和分工,负责干部审查和落实干部政策遗留工作;

7.负责县管干部及党群系统一般干部培训的直接管理和全县干部教育的宏观管理工作;

8.承担全县人才工作的牵头抓总职责;

9.负责对全县老干部工作的指导;

10.完成县委和上级组织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紧盯常态化制度化要求,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一是着眼“学”。二是带头“做”。三是立足“实”。

(二)狠抓责任目标落实,扎实推进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一是建机制。制定《“基层党建提升年”重点任务项目清单》《基层党建工作要点》《嵩明县“基层党建提升年”实施方案》及机关、城市、农村等7个分类实施办法,分解细化各项目标任务。二是对责任。印发《嵩明县2017年度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强化党建工作落实。完善领导小组成员,健全工作例会制度,推进工作常态化。三是强运用。推进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强化述职考核结果运用,把抓好党建工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三)力求基层组织建设过硬,扎实推进“基层党建提升年”各项工作任务。1.规范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一是制定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在全县开展党建示范点示范带和党建创新项目建设,共创建基层党建示范点34个、党建创新项目19个,其中5个基层党组织获评市委党建示范点,牛栏江镇为民服务中心成功创建四星级为民服务中心,实现星级为民服务中心全覆盖;二是开展“整县提升,整乡推进,百村示范,千组晋位”活动,对农村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全县农村基层党组织实现100%标准化;三是出台《嵩明县村(社区)干部管理办法(试行)》《嵩明县关于全面推行村级权力清单及运行流程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党务村务公开。2.夯实基层党建基础保障。一是建管用同步推进,整合各级各类资金,扎实做好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工作,2017年新建村民小组活动场所76个,覆盖村(居)民小组96个,覆盖党支部79个,从县级留存党费中给予每个村(居)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每个5000元补助,共计38万元;四是强化党员关爱帮扶,对全县916名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427个基层党组织进行了慰问;六是发放基层党员带领群众创业致富贷款853万元。3.从严从实加强党员管理。一是加大在农民工、高知识群体和少数民族群众中发展党员的工作力度,不断提高党员队伍质量,全年发展党员190人;二是编号发放《流动党员证》,强化流动党员日常管理,全县共有流出党员714人,流入党员261人。4.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一是精心做好党员培训工作,各镇(街道)开展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培训共计17次,培训900人;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书记培训22次,培训185人,全县参加冬春训六期,共计1600余人;二是抓好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组建驻村工作队29支78人。

(四)着眼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从严教育监督管理干部。1.注重干部教育培训,提升干部能力水平。一是抓重点拓师资。把理想信念教育作为重点,每个培训班围绕十八届六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至少安排1节教学课程,积极探索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二是积极开展各级各类培训。充分结合嵩明实际,制定培训计划,开展专题培训12期,其中异地培训2期,共计培训2310人次,指导各单位开展专业技术培训达6558人次。在认真总结第一期青年干部夜校的经验基础上,顺利举办第二期青年夜校。2.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抓好领导班子建设。一是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把政治关、作风关、能力关、廉政关,大力培养和选拔有发展能力的干部,着力打造执行力强、创新力强、感召力强、凝聚力强的领导班子。县委调整干部7批,共215人,其中提拔56人(正科18人,副科38人),交流86人,重新任命25人,免职及到龄改非41人,挂职2人,换届提名人选5名。二是圆满完成县镇人大政府政协换届选举工作。换届后领导班子基本实现了各个年龄段的梯次配备,班子结构更趋合理,班子整体功能得到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得到进一步提高。三是加强干部队伍培养和管理。3.加强换届风气监督,从严监管干部队伍。一是以铁的纪律确保县镇换届风清气正。二是从严监督管理干部。三是严管厚爱,提振干部精气神。

(五)坚持人才优先,努力推动人才工作创新发展。一是加大人才培养引进力度。结合人才需求推动园区人才的引进力度,通过人才信息化建设、组织培训、对口培养、典型示范、多岗位锻炼等方式提高人才的综合素养及业务水平。二是着力培育实用性人才、创新型人才,形成校企合作、校地合作。积极协调联系杨林经开区管委会及有关的规模以上企业,初步达成了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与杨林经开区5家企业的校企合作意向,拓宽人才培养渠道。

(四)部门管理制度。

1、《中共嵩明县委组织部资金使用审批制度》

(1)日常办公经费

中共嵩明县委组织部日常办公经费坚持先请示、后使用的原则,各部门分管领导按照审批权限进行审批,对审批权限内的审批负责。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禁止铺张浪费的原则合理审批、使用办公经费,对管委会主要领导负责。原则上,部门分管领导审批权限在1000元以下,特别授权的例外。超过审批权限,按照先请示、后使用的原则办理。

(2)基本建设资金往来

中共嵩明县委组织部基本建设资金往来坚持集体讨论研究、民主决策审批的原则。原则上1万元以下的基本建设资金往来由县委办主管领导审批。1万元以上的资金往来必须上会讨论,由县委办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民主决策、集体审批。

2、《中共嵩明县委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

(1)领导职责

单位主管领导人应对财务会计工作全面负责,领导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和单位其他人员认真执行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2)机构设置

单位具体设置出纳、会计工作岗位。

(3)工作职责

3.1出纳岗位职责。

3.1.1严格执行国家财经纪律,单位财务制度。遵守会计职业道德:爱岗敬业,熟悉法规,依法办事,客观公正,搞好服务,保守秘密。

3.1.2设置并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

3.1.3负责购买、保管和签发支票,办理各种支票结算、资金借用业务。

3.1.4负责保管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

3.1.5负责办理现金收付和结算业务,帐务处理日清月结,每日盘点,做到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对现金长短及时查明原因,做出处理,现金长款无法查明原因的,归公所有,现金短款无法查明原因的,由本人负责赔偿。

3.1.6负责银行之间的各种业务往来。

3.1.7负责向财政、税务部门购买发票,开具发票,保管空白发票。

3.1.8办理各种报销业务。

3.1.9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3.2会计岗位职责

3.2.1严格执行国家的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结合本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开展会计工作。遵守会计职业道德:爱岗敬业,熟悉法规,依法办事,客观公正,搞好服务,保守秘密。

3.2.2根据单位发展需要调整制定、贯彻执行单位内部财务制度。

3.2.3负责编制本单位的财务预算、财务计划(每月编制单位资金使用计划,对重大资金调整及时进行单独请示汇报),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财务制度、严格按照《会计法》进行会计核算、按时编制报送会计报表、开展财务分析、进行财务控制。

3.2.4负责本单位各项财产的登记、核算、清查盘点等管理工作。做到帐证相符,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3.2.5负责本单位全体人员的工资档案管理,审核工资变动情况,按时编制工资表,报财政工资管理部门核发工资。

3.2.6建立往来款项结算手续制度,负责往来款项的清算、催收、对帐、按规定接合本单位财务实况支付各种款项。

3.2.7审核财务收支,定期向本单位领导、职工汇报财务状况。

3.2.8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本、会计报表等档案资料 。如因保管不当造成会计资料丢失、损坏的,依法追究责任。

3.2.9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4)固定资产管理

4.1购置固定资产,必须执行严格的购置申请审批程序,按规定应纳入政府采购的,必须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进采购。固定资产采购流程:

使用部门提出申请;

报单位主管领导审批;

报县政府主管领导审批;

报政府采购办进行询价采购;

签订购买合同;

验货签收付款。

4.2财务部门对固定资产建立总账和明细分类账,对其总账和明细分类账进行登记核算。

4.3财务部门对固定资产的领用建立严格的签领手续,对固定资产进行编号,建立卡片,对其使用、维护、保管责任落实到个人。

4.4财务部门每年年终必须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清查盘点,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对固定资产短缺、损坏的,要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做出适当处理,对个人原因造成固定资产遗失、损坏的,追究责任人责任,并照价赔偿。按照财务程序及时进行核销等帐务处理。对达到使用年限的固定资产,按财务程序进行清理报废。

(5)办公耗材采购

常规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办公耗材)的采购由各使用部门按月编制采购计划,报财务部门进行汇总,报单位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办公室同财务部门统一采购、保管、领用。计划外和临时少量急需品,需经单位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采购。

(6)职工因公借款管理

6.1职工因工作需要向单位预借现金或支票的,必须先到出纳处填写借款单,写明具体的借款事由,借款金额,由部门领导签字证明,报单位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到出纳处领取现金、限额支票。

6.2对各项借款,应在当月内报销还款,当月内无法报销还款的,应向财务人员做出书面说明。

(7)经费审批使用

7.1经费使用严格执行一只笔审批制度,1000元以下的经费使用由县委办分管领导审批,1000元上(含1000元)的经费使用由县委办主管领导审批,各审批人按审批权限审批,承担相应责任。

7.2经费使用按“先审批,后使用”的原则进行,各部门在使用经费前应先写出经费使用书面请示,作出经费使用预算,由分管领导或主管领导按审批权限批准后,方可使用。

(8)经费报销管理

8.1经费使用人使用经费后,应在一周以内填写报销单据,由会计审核,报分管领导或主管领导审批后,到出纳处报销。

8.2报销费用应手续完备,附上正式发票、明细清单、书面经费请示批准等证明单据。实际发生的费用如与经费请示预算超支较大的,必须另附经费使用说明,报单位领导审批。报销单据不全时,财务人员不得审核。

8.3经费报销实行定期报账制度,每周一填报单据报会计审核,周二报分管领导或主管领导审批,周三持已审批的单据到出纳处报账。

(9)差旅费管理

9.1职工因公出差应填写出差“申请单”,由部门领导签字证明,报单位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审批。差旅费补偿标准参照嵩明县最新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补偿标准执行,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9.2职工出差返回后,应及时填写“差旅费”报销单,附上正规原始发票,由部门负责人签核,报会计进行全面审核签字,报单位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审批签字核准后,方可报销。

(10)招待费管理

10.1职工因工作接待客户,对客户需进行食宿等招待的,需提前以书面或电话的方式请示单位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由领导进行具体的批示后,按领导批示执行。

10.2职工因工作需要按领导批示招待客户,取得相应发票,应请相关人员签名证实,及时填写费用报销单,报会计进行全面审核,报单位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签名核准后,方可报销。

(11)公务费管理

11.1严格按照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费用开支比例,结合本单位的实情况作出费用开支预算,有计划地安排使用公务费。

11.2对公务费设置明细科目,对其进行明细分类核算,对各项费用定期进行分析,加以有效控制。

(五)部门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1、部门资金来源情况

2017年,嵩明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17年县级部门预算的通知》嵩财预[2017]16号文件下达县委办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指标651.2299万元。

2、资金使用情况

2017年年末,部门决算支出数651.2299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无

(七)固定资产情况。

经盘点统计,本单位固定资产总量为59.8348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0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0%;设备19.1906 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32.07%其它固定资产40.6443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69.73%。

二、绩效目标

(一)部门总目标。

2017年组织事务专项经费预期总目标是加大基层党建工作力度,全面推进农村、社区、机关、企业和学校等基层组织建设,积极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为嵩明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可靠的组织保障。

(二)部门项目具体计划目标。

2017年部门年度项目目标:

(1)计划完成36万元的党代表活动经费。主要用于党代表课题调研、会议等开支。

(2)计划完成5万元的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开展专项审核工作中的资料印刷、调查核实等开支。

(3)计划完成5万元的党内激励关怀。全部用于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等。

(4)计划完成6万元的农村党建工作经费。用于督查、指导村(社区)开展党建工作。

(5)计划完成5万元的党员远程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基层远教站点电教设备的购置、维修及发放相关声像资料等。

(6)计划完成5万元的干部教育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干部参加教育培训。

(7)计划完成10万元的党支部书记培训经费。主要用于基层党组织书记的培训。

三、评价思路和过程

(一)评价思路:确认当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目标→梳理部门内部管理制度及存量资源→分析确定当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评价重点→构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二)评价目的。通过收集单位基本情况、预算制定与明细、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及组织架构等信息,分析单位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及中长期规划目标完成与履职情况,总结经验做法,找出预算绩效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建议,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评价依据。

1、《预算法》

2、2017年中共嵩明县委组织部预算、决算编报工作相关要求。

3、嵩明县部门预算批复文件:《关于批复2017年县级部门预算的通知》(嵩财预[2017]16号)。

4、《2017年中共嵩明县委组织部部门决算分析报告》。

5、《中共嵩明县委组织部2017年工作报告》。

6、2017年中共嵩明县委组织部预算编报。

7、《中共嵩明县委组织部管理制度汇编》。

(四)评价对象及评价时段。

对中共嵩明县委组织部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财政一般预算支出进行绩效自评。

四、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1.评价结果。

中共嵩明县委组织部按照2017年年初确定的职责目标,充分、高效利用财政预算资金,在2017年全年时间范围内达到了预期的总体产出和效益。

2.主要绩效。

(1)部门中、长期和本年度目标设定明确、合规、合理、具有可操作性;部门职能与部门目标匹配性良好;部门资源配置合理。

(2)部门管理工作开展到位,预决算执行情况优异,财务、人力资源、固定资产等工作管理良好。

(3)部门绩效显著,产出效益大,群众满意度高,年度重点工作开展落实到位。

(二)具体绩效分析。

1、部门决策自评(35分)。

(1)部门目标指标(12分):设定了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且目标明确,能够适应嵩明县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与部门职能相适应;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设定明确合理;部门年度工作计划与部门年度工作目标相一致;绩效目标设定合理、可衡量。

(2)部门职能指标(10分):部门职能界定明确、科学;部门设定具体目标、各类具体工作与部门职能相适应;部门内设科室职责明确。

(3)资源配置指标(13分):合理预算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合理投入人力资源、办公资源;重点项目资源合理分配。

2、部门管理自评(20分)。

(1)预算管理指标(7分):预算管理执行到位,各项指标、比率达标。

(2)财务管理指标(6分):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资金使用合规合法,对部门财务工作实施有效监督。

(3)人力资源管理指标(2分):在职人员控制率达标;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情况良好;固定资产在用率达标;业务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情况良好;2017年无政府采购行为;定期对项目实施主体进行检查、监督。

3、部门绩效自评(45分)。

(1)部门产出指标(18分)

①党员干部培训率。

②完成全年基层党建任务。

③完成科级领导班子选优配强。

④完成人才扶持项目。

(2)部门效果指标(20分)

①党员干部参训率100%。

反映党员干部教育工作成效。党员干部参训率=实际培训党员干部数/应纳入培训党员干部数。

②党员群众满意度(扣1分)。

考察县委组织部党建工作的社会效益,是综合性最高的指标。该指标数值越高,表明群众对县委组织部所开展的各项工作认可度越高,这为县委组织部以后改进工作方式、优化工作流程等提供了宝贵的借鉴作用。该指标数值主要是通过发放调查问卷的方式进行收集、计算,其计算公式为:表示满意的调查问卷份数/总的调查问卷份数(备注:被调查的群众每人一份调查问卷)。数据来源:问卷调查。

③领导班子能力建设明显提升。

考察县委组织部对科级领导班子的科学配备情况。该指标数值越高,表明县委组织部干部工作开展越好,对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④完成人才扶持项目数量。

考察县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开展情况。保证全县人才扶持项目工作顺利开展。

(3)部门可持续发展指标(6分)

定期组织部门相关人员参加各类培训活动,提升业务能力;按时、按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做到信息共享;建立了人员绩效考核机制,有效激发工作积极性。

五、主要经验做法

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抓好基层,夯实基础,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保证。用好每年的组织事务专项经费,积极推动基层党建工作不断提升水平,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经验可循。

1.要合理有据编制预算。在编制下一年组织事务专项经费预算时,要从源头抓起,未雨绸缪地设想下一年全省组织工作的要点,逐一列出需要开支的项目,做到开展什么工作、需要多少经费,有依有据,心中有数。

2.要认真细化使用方向。在当年的组织事务专项经费核拨下来后,要紧紧围绕当年印发的全省组织工作要点和其他工作需要,年初制定具体可行的使用计划,尽可能细化经费的安排。分清轻重缓急,合理分配资金,不遗漏应有项目。

3.要严格履行报批手续。在使用组织事务专项经费的过程中,要不折不扣地按照资金支付审批授权报批报审,并指定专人办理,做到事前有请示,事中有监督,事后有记录。同时遵守财务规定,不虚列、挪用、挤占项目资金,杜绝超标准配置设备和超标准开支费用。

六、存在的问题

通过此次绩效评估,评估小组认为现有评估指标系统特别是指标设置与考核标准可根据组织工作实际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七、改进措施及建议

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针对上文提到的问题,中共嵩明县委办公室将进一步完善台账资料相关工作,并将绩效自评工作贯穿于整个评价年度,而不是仅仅集中在年底或则年初时点上。这样做,可以有效避免与绩效工作相关的台账资料的缺失,避免“做了工作,却没有完备的佐证材料作支撑”的情况发生。同时,在全单位上下积极宣传绩效管理思想,建立“绩效意识”,自觉形成运用绩效思想指导、开展工作的良好习惯。

建议:预算资金绩效自评工作是一项比较全新的工作,将绩效管理运用到预算资金监管上也是一个新的尝试,各方都在积极摸索、研究、实践更好的推广方式。总体来讲,该项工作的成功开展,将会对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有效性和节约性上起到深远影响,预算资金绩效管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要把钢用在刀刃上,少花钱多办事,花同样多的钱办更多的事。绩效不仅仅只是一项工作,它更是一种思想,因此,希望财政相关部门加大对绩效管理的培训和创新,不断完善绩效管理工作流程和相关制度,让绩效管理最大限度的发挥应有的作用,让绩效思想深入人心。

                                        

                                                     中共嵩明县委组织部

                                                         2018年4月19日

中共嵩明县委组织部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