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公安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嵩明县公安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嵩明县《关于做好 2018 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特编制《嵩明县公安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公开情况说明、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等部分组成,统计数据的时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公开情况说明
县公安局设有由副县长、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局党委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嵩明县公安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由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承担,负责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协调、指导及监督管理工作,并安排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具体工作。2018年,县局认真研究制定下发了《嵩明县公安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县公安工作综合考评,推动组织领导、人员经费保障、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县公安局对政务服务网站进行认真自查、整改,规范和丰富网站信息内容,积极拓展网络在线服务、新闻媒介、微博、微信、手机短信、便民服务点、警务公开栏等公开平台,进一步优化强化了信息公开发布体系。依据《条例》和公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在做到完整、准确、及时的同时,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2018年,县公安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71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67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150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354条。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2018年度通过公安机关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户口办理、身份证办理、居住证办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等相关政策及各类工作动态、警务信息共计21条。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按照“坚持问题导向、加强顶层设计、推动资源整合、注重开放协调”的原则,嵩明县公安局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运行工作,严格贯彻落实“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一次性办结、一条鞭管理”的户政窗口工作机制。切实为群众提供网上咨询、网上申报、网上办理和网上查询等服务,通过“微户政”受理2人购房落户,变更、登记暂住信息6人,出生落户2人,死亡注销1人,接受群众咨询回复60余条,并积极开展微户政宣传,引导更多的人享受到“互联网+”便民利民举措中来。
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8年,嵩明县公安局共承办人大建议9件,政协提案19件,社情民意2件,其中主办21件,协办7件。主办件中列为“A”类的12件,列为“B”类的7件,列为“C”类的2件,办结率和满意率100%。其中内容涉及完善交通安全标志及设施、规范老年代步车管理、完善视频监控系统、新建看守所等方面,目前办理情况均已通过嵩明县人民政府网将进行公开。
六、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本年度,嵩明县公安局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工作,以规范性文件为解读工作重点,通过嵩明县人民政府网公开《省内居民可在全省范围内办理出入境证件》便民措施及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关于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解读、烟花爆竹及保安服务相关内容的解读、关于对昆明市网约车管理办法治安管理方面的政策解读。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政务舆情和社会重大关切回应情况
无。
八、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
明确2名专职工作人员办理全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地点设立在县公安局办公大楼502室,依申请公开的电话为0871-67913487,受理电话号码、地址均畅通有效,及时规范答复。2018年,嵩明县公安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件1件,已按规范要求及时进行了办结。
九、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含政府新闻发布工作落实情况)
目前,嵩明县公安局共开通三个网络新媒体平台,分别是:嵩明警方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头条号。2018年,嵩明县公安局通过官方微信“嵩明警方”实时发布警方资讯、安防提示等信息共计354条,其中案件侦破类信息、民警先进典型事迹89条,县局重大工作部署、安保工作简报等195条,其他70条。微信用户数45861人,35.4万人阅读及转发微信图文达71.8万次;通过官方微博发布各类政府信息150条。
十、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事项。
十一、完善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县公安局把推进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作为依法行政、规范服务行为、加强自身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结合公安工作实际,修改完善了《嵩明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嵩明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此外,为正确处理好依法公开和保密安全的关系,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规定,对各部门拟公开的信息按照部门审核、保密把关、局领导审批和宣传部门统一发布的程序,实行层层审核把关。
十二、推进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2018年,嵩明县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信息工作相关制度和规程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便民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公开的载体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质量效率水平有待提高等现状。
十三、开展 2019 年工作的初步计划安排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服务水平。继续加强对相关文件精神的学习和宣传,定期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增强处理信息能力和提高服务质量。二是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利用政府公报、政府网站以及政务微博、微信、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拓展公开渠道,方便群众查询相关信息。三是进一步提升公开平台建设水平。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和网民留言咨询答复工作,着力优化网站便民服务功能,发挥好警民沟通的桥梁作用。
十四、其他应报告的事项。
无。
嵩明县公安局
2019年1月18日
附件1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嵩明县公安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771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件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67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5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54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4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1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1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1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1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1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1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 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4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30 |
单位负责人:夏跃江 审 核 人:李王金
填 报 人:付雪楠 联系电话:679613487
填报日期:2019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