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档案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 2018 年度政府信息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昆工信通〔2019〕1 号)文件要求,现将嵩明县档案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8年,嵩明县档案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文件精神和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通过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强化监督考核等有效措施,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
(一)加强制度建设,狠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
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嵩明县档案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细则》《嵩明县档案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计划》等文件,要求全局各科室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网站建设,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安排的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保密审查,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全
根据《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嵩明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有关规定要求,制定《嵩明县档案局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核后公开”的原则,明确保密职责,严格审查程序,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审查不当或保密审查机构未履行保密审查职责而引起的失泄密情况。
(三)加强人员培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素质
积极参加了嵩明县政府政务公开培训、信息安全保密等相关培训。围绕政策解读及发展趋势、政府网站监测和集约化建设、全媒体时代的新闻发布与舆论引导、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及目标考核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操作等方面开展培训1次,培训业务骨干2名。通过培训,有效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二、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2018年,我局主动公开本单位政府信息54条,无现行公开规范性文件。
(一)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2018年,通过嵩明网站发布信息54条,公开政府信息54条。通过档案馆现行公开文件查阅中心公开政府现行公开文件10份。
2.财政资金
(1)财政预算信息公开情况
按照《嵩明县县级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嵩明县县级部门“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规定,报县财政局审核确认后,在嵩明县档案局网站首页→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财政预决算一栏公开了我局2018年度的预算,并对我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和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及公务接待费用等“三公”经费预算对比情况进行了相关说明。
(2)财政决算信息公开情况
经县财政批复确认后,在嵩明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财政预决算一栏公开了我局2017年度的财政决算情况,其中包括收入支出决算、财政拨款决算、“三公”经费及单位运行经费等情况,并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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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接待档案查阅利用2714人次,查阅招工、分配及工作档案720人次,查阅婚姻档案1885人次,查阅单位档案89人次,查档咨询86人次,查阅现行公开文件10人次。调阅档案1072卷、21件,调阅电子文件773件;提供打印、复印档案资料3172页,摘抄42页。全年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未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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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都为0件。
五、存在问题
1.针对新形势下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相关的新政策、新法规、新要求的所进行的培训工作还不够全面和深入。
2.通过新闻媒体,运用图片、图解、视频等可视化方式进行政策或部门规范文件解读的工作还缺乏经验。
3.对网站的坏链、死链缺乏有效的检测手段,依靠工作人员人工巡查点击,无法及时发现及修复损坏内容的情况偶有发生。
六、改进措施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大培训力度。通过全面学习网站发布系统、微博发布系统、嵩明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等其他后台系统和各种网络工具,确保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内容能准确、及时传达,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的平台得以不断拓宽。
(二)加大公开力度。在现有基础上不断推进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进一步明确县档案局“五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事项,完善信息公开细化分工制度、逐步形成效果评估机制、考核奖惩机制,不断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发展。
嵩明县档案局
2018年1月16日
附件1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嵩明县档案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4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件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4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4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4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 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4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2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 |
单位负责人:潘友清 审 核 人:曹洋
填 报 人:张锦树 联系电话:67911159
填报日期:2019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