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公安局“三举措”整治电动三轮、四轮车
根据云南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整治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强化路面管控,治理交通乱象,净化春节前交通道路环境,交警大队针对辖区内电动三轮、四轮车无牌无证、不遵守交通规则行驶、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进行整治。
一是强化研判分析。交警大队层层召开工作会议,分析辖区电动三轮、四轮车集中分布路段,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及对策,并下发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要求民警严格落实路段管理责任制,层层压实工作任务,确保电动三轮、四轮车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治理。
二是强化路面执勤。结合客运站、农贸市场、大学城周边存在电动三轮、四轮车非法营运、闯红灯、逆向行驶、超员等现象,交警大队加大警力投入,对杨林客运站、龙保菜市场路段、杨林大学城路段、嵩明客运站、东街口、嵩明县一中等重点路段进行定岗查纠和巡逻防控,根据电动车出行时间及行动规律,以早、中、晚高峰三个时段为重点,在定人、定岗、定责的基础上,采取路口设立卡点静态查处、路段巡逻动态查处的方式,对电动三轮、四轮进行全天候查处。
三是强化宣传教育。在查处过程中,民警通过对驾驶人及乘坐此类车的乘客进行“面对面”、“点对点”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驾驶人的安全行车意识,使交通安全意识真正深入人心,真正达到处罚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