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供销社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嵩明县供销社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我单位对可公开信息及时通过嵩明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进行公开。截至目前,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一、 总体情况
(一)领导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单位成立由主任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协调和实施,其他科室则指定专人负责梳理和提供本科室业务信息。
(二)健全制度,强化公开。健全科学性、操作性较强的评议、监督、考核等方面机制。落实局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和要求,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探索完善和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等。先后制定并印发了《嵩明县供销社政府网站建设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嵩明县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制度文件。
(三)结合实际,提高水平。充分结合工作实际,运用多种方式,提高公开效果,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及时向嵩明县政府网站报送最新的部门公开信息。
二、 主动公开及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2018年,我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8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
三、 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我单位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利用嵩明网、微信、微博,使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性。一方面对重大活动和重要工作,及时通报,接受基层和群众的监督,同时在办公场所等醒目地点,设置信息公开栏,将应公开的内容及时公开,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办事,提高了行政效率。
四、 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2018年我单位未出现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的情况。
五、 完善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年度报告和考核评议、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信息发布协调机制、政府信息公开清单制度等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二是落实年度报告制度,按照条例要求,及时全面公开年度报告。
六、 推进公开工作存在问题与不足
一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还需进一步规范。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还需进一步完善等。
七、 2019年初步计划安排
(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公开程序,加大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核、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发布的准确性、系统性、规范性。同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部审查、协调发布、监督检查等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责任,保证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公开。
(二)抓好制度机制落实。继续推进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新闻发布、公文信息公开属性审查制度落实,确保应公开、尽公开。
嵩明县供销社
2019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