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卫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我局对可公开信息及时通过嵩明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进行公开。截至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一、 总体情况
(一)领导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局成立由局长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协调和实施,其他科室则指定专人负责梳理和提供本科室业务信息。
(二)健全制度,强化公开。健全科学性、操作性较强的评议、监督、考核等方面机制。落实局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和要求,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探索完善和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等。先后制定并印发了《嵩明县卫计局政府网站建设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嵩明县卫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配套制度文件。
(三)结合实际,提高水平。充分结合工作实际,运用多种方式,提高公开效果,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把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办事、政民互动作为网站的核心栏目进行建设。及时向嵩明县政府网站报送最新的部门公开信息。
二、 主动公开及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2018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8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公示59条,占29.8%;业务工作类信息127条,占64.1%;其他信息12条,占6.1%。
三、 “互联网+政务服务”
2018年我局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通过电子邮件和传真进行的申请,未收取费用。7月4日发布嵩明县2018年卫生计生监督国家双随机任务抽查结果公示。
四、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局未出现政府信息申请公开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依申请,在“中国·嵩明网”——建议提案办理结果专栏向社会公开办理复文全文,全年公开办理结果8件。
六、 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2018年10月30日,嵩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召开全员人口信息平台操作培训推进会,传达了2018年10月25日省卫健委人口形势分析暨人口信息系统省级师资培训班上的会议精神,分析解读政策及工作要点,通报我县全员人口信息的录入情况。
七、 政务舆情及社会关切问题
2018年2月27日公布《嵩明县“十三五”结核病防治规划》。
八、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在我局撰写、公布的《嵩明县卫计局政务公开指南》中明确了受理机构、联系方式、申请的提出和递交方式等。
九、 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
健全了政务舆情回应制度,明确了政务舆情的回应责任主体、回应标准、回应时限、联动机制等内容。及时发布重要信息、惠民举措、便民服务信息,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十、 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2018年度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十一、 完善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新闻发布、年度报告和考核评议、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信息发布协调机制、政府信息公开清单制度等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二是落实年度报告制度,按照条例要求,及时全面公开年度报告。
三是在政府网站设立了“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专栏”,并对往年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和栏目进行了整合,完善下属单位信息公开指南及目录,公开预决算公开清单。
十二、 推进公开工作存在问题与不足
一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还需进一步规范。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还需进一步完善等。
十三、 2019年初步计划安排
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公开程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核、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发布的准确性、系统性、规范性。同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部审查、协调发布、监督检查等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责任,保证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公开。
十四、 其他应报告事项
按照上级的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好工作:一是抓好制度机制落实。继续推进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新闻发布、公文信息公开属性审查制度落实,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二是加大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三是继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医疗机构信息、民生服务栏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