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2019年中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公示公告
2019年中央、省级财政安排嵩明县财政专项资金分别为399万元、80万元,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云开办〔2018〕109号)等文件精神,严格按照《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8号)要求,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落实整合政策要求,切实管好用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充分发挥扶贫资金效益。现把2019年中央、省级财政下达嵩明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予以公示、公告,公示时间为2019年1月9日至1月24日,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群众监督,如有需要反映的事项,请与县扶贫办联系。
附件:
昆明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非贫困县2019年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 昆财农〔2018〕205号
昆明市财政局关于下达非贫困县2019年第一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 昆财农〔2019〕6号
联系电话:0871—67911175
嵩明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9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