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嵩明县关于优化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50” 目标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政策解读
关于《嵩明县关于优化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50” 目标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政策解读
现将《嵩明县关于优化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50”目标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情况解读如下:
一、实施背景
为贯彻落实《嵩明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昆明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实现3550目标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提高政府效能,营造良好政商环境,推动3550中“50”(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50个工作日按时完成,包含建设项目从启动土地招拍挂至开工建设的所有环节)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此实施细则。
二、工作目标
提高审批效率,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环节和审批时限。此次优化后,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全流程共4个阶段22个环节40个工作日办理完毕。分别为:立项及用地规划许可审批手续并联办理阶段,审批时限7个工作日;规划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联办理阶段,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人防、消防、抗震、施工图多图联审阶段,审批时限10个工作日; 质量安全监督与施工许可合并办理阶段,审批时限3个工作日。
以上各流程仅适用于通常状态,特别情况若项目列属于省、国家核准目录;上县规委会项目;按级别审批原则,县级以上的按省、国家要求办理;涉及中介服务的项目,不含中介服务时间;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等除外,公示、听证、质询除外。凡属审批要件不齐全的,不列入计时接件流程。
三、工作举措
(一)由县级各部门牵头,工业园区具体落实开展项目审批。县发展改革局牵头负责立项审批、节能审查等手续办理;县规划局牵头负责用地规划许可、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联办理;县住建局牵头负责人防、消防、抗震、施工图多图联审以及质量安全监督与施工许可合并办理。各牵头部门整合资源联合会商会办,建立县级联动机制,负责对项目审批流程优化、细化及会商会办的牵头组织工作。
(二)提前介入联合预审,构建预审服务制度。县级部门实行联合预审,坚持以“提前介入、平行推进、及时转换”为原则,突出审批流程再造,提高审批效率。
(三)建立一窗受理联审办结工作机制,开展重点项目审批帮办服务。将工业项目施工许可证申请纳入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统一受理,实施网络预审,形成一窗收件、分发各家、集成服务、部门联审、一站办结服务举措的工作机制,实现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50” 工作目标。
(四)集零为整联审联评,提高中介成果审查效率。建立抗震设计审查、消防工程标准审查、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与施工图审查联合审查,一次告知的审图制度,减少不必要的申报材料,确保企业投资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次审查,技术特别复杂的其他项目不超过10个工作日。将部分串联模式调整为合并办理模式,实行同步受理、评估、评审、审批等。
(五)建立信息共享网上互联,实现项目审批一网通办。依托嵩明县政务服务网上平台及综合服务窗口,实现企业库、项目库、证照库、中介库、专家库等数据市级各相关部门共享,实现“申请表格一次填写,申请材料一次提供、批文证照一库共享、审批进度一网查询、审批服务一站办理”;积极打造联合审图网络平台,努力构建收件、审查、反馈网上无纸化一网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