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第九届第二次会议第131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县政协第九届第二次会议第131号提案的答复
孟竹华委员:
你提出的“加强兰茂路后续交通安全设施安全标识工作”的提案,已经县政府交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随着县城西片区的快速发展,兰茂路于2017年12月建成通车,成为出入嵩明县最主要的交通主干道,极大的解决了县城周边的交通拥堵的问题。由于该条道路机动车、行人流量大,存在交通安全设施不完善的问题,给过往行人及车辆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近年来县城住建局拓修的市政道路,都是由县政府下达任务由县交警大队实施红绿灯、交通指示、标识牌等交通安全设施,故我局按照以往惯例没有对该道路红绿灯等交通安全设施进行前期招标准备工作。在建成通车之前我局与交警大队联系红绿灯交通设施建设的相关问题,得到的回答是交警大队不再建设,需要由我局自行组织建设, 所以造成该道路建成投入使用后,道路沿线没有什么标志、警示牌的问题。
二、建议办理情况和下步工作方向
对于该道路存在的安全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现已完成该道路的红绿灯工程施工图设计工作及拦标价编制,正在按照招投标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招标工作,计划在今年10月完成该道路的红绿灯、交通标识牌等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工作。
道路的日常管理我局已经安排专人日常巡逻,发现像窨井盖损坏这种安全隐患要求立即排除。有专人负责结合季节的变化调试路灯开停时间,尽量做到不浪费电费。
在此,衷心感谢你及各位委员对我县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为了人民群众营造一个良好、舒适的生活、生产环境,请以后多提类似宝贵意见和建议,以促进嵩明县城的城市化建设步伐和社会的和谐。
联系人:李红顺 联系电话:15308852110
嵩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