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九届第二次会议第108提案的答复
关于县政协九届第二次会议第108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张文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区公园内免费公厕建设和管理”的提案,已交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公园、广场、绿地、公厕等卫生管理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市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大家对生态环境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为提升县城公园、广场公共基础设施,更好的服务人民群众,建成区公园、广场共6座公厕于2016年4月由县综合执法局移交到我局后就已全部免费对外开放。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局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整改落实:
一、2016、2017年,结合我县城乡公厕建设,我局新建西街小游园公厕一座,提升改造兰茂广场公厕、普沙河公园广公厕等两座。针对丹凤公园无公厕问题,下步我局将结合2018年城乡公厕建设方案,与县综合执法局积极对接,将其列入2018年城乡公厕建设计划,解决丹凤公园无公厕问题。
二、我县公园、广场、公厕均为开放式,游人及健身休闲市民较多,因市民爱护环境意识参差不齐公厕设施破坏较为严重,我局已进行多次维修,并结合2017年嵩明县国家卫生县城复查对公园、广场所有公厕进行了设施维修及提升。下一步我局园林绿化管理部门也将加大巡查力度,对存在损坏问题及时进行维修,确保公共设施完好。
三、为确保公厕卫生,现每个公厕都配由专人进行管理,并要求每天清洁不低于6次,做到无臭、无蚊虫、无垃圾。
下步,我局也将加大文明宣传力度,提升市民素质,发动市民共同爱护。感谢您对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工作的理解和大力支持。
联系人:唐菲菲 联系电话:136******92
嵩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