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九届第二次会议第11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县政协九届第二次会议第11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段正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县城机动车停放管理”的提案,已交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嵩明县城的现状是大部分老旧小区没有停车位,新建的小区停车位不足,主要街道未规划建设相应的停车场,为缓解交通压力,在县城的部分道路上划有临时停车泊位,但是还是远远不能满足市民的停车需求。据统计,全县现有临时停车泊位932个,全部由荣深公司管理,荣深公司又承包给多个物业公司进行全部收费。原本停车泊位就少,再加上收费的相关部门责任不明确,停车收费管理混乱,乱收费现象严重,一部分驾驶人为了逃避交费乱停乱放,一部分驾驶人图方便,就近将车辆随意停放,还有部分驾驶人确实因找不到停车位而停放在了禁止停车标志的区域,被交警部门对违停行为进行处罚。引发了许多群众的不满,我县停车问题越来越受到群众的关注。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1.目前嵩明县城停车场缺乏,停车困难,依据《嵩明县分区空间发展规划》、《嵩明县老城区概念性城市设计》、《嵩明新里控制性详细规划》,在古城远期服务人口1.5万基础上,配置近4300个停车位,地下空间开发近14万平米公共停车区域,在规划中对停车设施规划进行科学合理的布局,在嵩明县城规划布局6个停车场,总规划用地面积约43660平方米。同时结合规划审批,嵩明碧桂园、明湖盛景、棚户区改造等项目严格依据《昆明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审核,进行停车位配比审核。停车场建设投入使用后,将实现整体交通系统的一体化协调发展,使停车设施供需达到平衡,保障嵩明动态交通的畅达运行,县城6处停车场具体位置及规模见下表:
表10—4:嵩明停车场规划
组团 | 停车场数量 | 停车场位置 | 规模(平方米) |
嵩阳组团 |
6 | 黄龙街和环城西路交叉口西侧 | 7537 |
黄龙街和环城西路交叉口东侧 | 13998 | ||
环城西路与嵩哨路交叉口南侧 | 7276 | ||
环城西路兰茂大道交叉口南东南侧两处 | 3971、3375 | ||
兰茂大道与龙井路交叉口西侧 | 7503 |
2.加强巡逻管控,严管重罚,规范停车秩序。为确保县城通行秩序良好,县公安局每天均安排巡逻车和警力开展流动巡逻,及时疏导交通,保障畅通。对在设置禁止停车标志区域内违法停放的车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从严从重处罚,罚款150元,记3分。
3.各部门联合对县城的停车泊位进行清理。对不符合安全规范、个人私自渠化的车位进行取缔,对即将新建的道路停车泊位要求必须在交警大队的指导下完成,确保车位设置科学、安全、合理。
4.荣深公司监督人员加强巡查,在收费道路上设置停车收费告示牌,并设监督投诉电话,由专人进行投诉处理;对于投诉次数多、服务态度恶劣、情节严重的收费人员一律严肃处理;不定期由相关部门组织对收费人员进行教育培训;物业公司每月对收费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并要求收费人员缴纳服务保证金督促收费人员按规定收费;规范收费标准、收费人员服装(反光服),持证上岗,收费人员提供正式发票给车主;县荣深公司不定期约谈停车位中标单位负责人,要求加强停车收费人员管理,并严格按照收费标准进行收费。经与该物业公司协商,物业公司对收费人员设立奖惩机制,对未按规定收费的进行处罚;对服务态度好,工作认真的由物业公司进行一定奖励。物业公司每个月对收费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对未按规定收费的收费人员进行十余次抓现行处理。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1.将结合《嵩明县控制性详细规划》,积极开展城区道路、停车场、公园等各类基础设施的建设,改善老城区居民的文化、休闲、娱乐环境,规划建设部分智慧停车场。
2.配合综合执法、交警部门开展乱停乱放整理活动。
3.加强宣传,引导市民养成文明行车、有序停车的良好交通参与习惯。
4.每周不定时、不定片区对停车收费情况进行巡查,一经发现违规收费行为立即进行严肃处理;定期组织参与对收费人员进行教育培训;
感谢您对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一如既往地抓好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提早谋划民生工程,为市民提供一个舒适、安全的宜居环境。
联系人:唐菲菲 联系电话:13608802092
嵩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