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人大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县人大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号建议的答复
马明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监理行业监管,严防政投资金流失”的建议,已交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投资控制是监理单位的主要职责之一。由于体制、机制等原因,监理单位对投资控制职责履行不到位的情况时有发生。据初步了解,监理单位在实际工作中主要从两个方面进行投资控制:一是严格工程计量工作,防止超过工程进度款;二是严格工程变更,严格遵守变更价格的原则。由于监理单位在实际操作中,对以上两个方面把控不到位,导致政府投资项目在结算中高估、冒算、重算工程价款情况时有发生,威胁着国有资产的安全。
二、建议办理情况及下步工作方向
导致工程项目结算审减额高,审减率逐年增加的因素有众多,作为监理单位资质审批管理部门,我局将督促监理单位在实际工作中严格遵守变更价格原则。合同报价中有适应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比价格计算;合同中已有类似和适用的价格可以确定变更价格的,按此价格计算;合同中没有类似适应价格的,由承包商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监理工程师审枋,业主批准后执行。
同时,对于政府投资项目,通过县审计局的审计,把审减率高于5%的项目所对应的监理单位列出名单,抄送我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相关单位。我局将按抄送名单逐一约谈监理单位负责人,登记在案,并督促监理单位认真履行控制投资职责,严防政府投资资金流失。
感谢您对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作为监理行业资质监管部门,在今后的工作中,将按照《建筑法》、《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对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监督管理,维护良好的建筑市场秩序。
联系人:段雄辉 联系电话:13888368090
嵩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7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