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县人大十六届二次会议第78号建议的答复
张国阳代表:
您提出的“尽快补齐社会保障卡”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3年起,全市城乡居民统一参加昆明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县医保中心负责将参保人信息审核后录入医保信息管理系统,由昆明市医保中心统一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信息部门制作医保卡。凡属我县参保居民,均已按规定的时限将参保人参保信息录入到医保信息管理系统,并将参保数据及时上传到昆明市医保中心,全面完成医保卡制作的基础工作。但是由于受制卡环节繁琐、所需时间较长等的影响,虽然我县目前有25万多参保群众的医保卡制作完毕并发放,但尚有近1万参保群众的医保卡正在制作,已经制作完毕的医保卡下发到我中心后,县医保中心均及时下发到参保人所属村(居)委会并要求尽快发放。
在医保卡未制作发放的情况下,为保证参保人正常享受医保待遇,未领取到医保卡的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报销时,提供个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均可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县医保中心近期对全县尚未办理医保卡的人员情况进行了再次梳理,对无相片的,已经及时通过村委会通知本人提供相片及时制卡;对信息错误的,及时通知参保人到县医保中心进行错误信息更正后重新提取制卡信息。
为加快制卡工作,县医保中心调整优化制卡经办科室人员,在原有人员基础上补充了两名工作人员,同时配备了相片采集设备,最大化便捷群众制卡信息的采集。目前 ,制卡工作积极稳步推进。
三、下一步工作方案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县医保中心将积极向上级部门请示汇报,同时加快未发卡人员信息提取及校对进度,尽快推进医保卡制作发放工作,力争使全县参保人在近期能尽快领取到医保卡。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杨亚坤 13354902056
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