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嵩明县九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19号提案的答复
傅健委员:
你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嵩明县九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设县综合博物馆的建议》(第119号)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 基本情况
嵩明历史文化遗产资源丰富,现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29项,登记文物151项。其中省级保护单位2项,市级保护单位7项,县级保护单位20项。包括古建筑16项、石刻7项、古墓葬1项、近现代史迹3项、其他2项;登记在册的不可移动文物共327件(套),其中二级文物有1件(套),三级文物有63件(套),一般文物有177件(套),未定级文物有86件(套);文物资料1000余件,文物共计1500余件(套)。
二、 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1、 中共嵩明县委办公室、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已于2018年4月下发了《中共嵩明县委办公室、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委党校(县行政学校)新校区整合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嵩办通〔2018〕18号)文件,文件中明确提出“建设嵩明县委党校新校区、同步建设体育场馆、拓展置入县博物馆(规划展览馆)设施、功能;拓展置入县党史学习教育和纪念展厅功能”,并对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2、 目前嵩明县博物馆建设事项已在稳步推进中,现已完成项目建设选址工作,正进行征地及规划设计工作。按照嵩办通〔2018〕18号文件要求,嵩明县博物馆预计将于2019年年底建成。
三、 下一步工作方向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争取上级经费的支持,加快推进嵩明县博物馆建设。
衷心感谢你对我县文体事业的关心,希望你能一如既往的支持文体事业的发展,给予我们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共同把我县的文物保护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