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嵩明县九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91号提案的答复
彭飞委员:
您在县政协会议上提出的“第91号”关于“关于进一步挖掘整理嵩明本土优秀传统文化”的提案,已经县人民政府交由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你在提案中提到“嵩明一直缺乏一套集中记录我县文化书籍”,经调查研究,基本情况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我县是滇文化的重要发祥地,享有“全国民间艺术(龙狮)之乡”“云南省文化先进县”“云南花灯之乡”等盛誉。有着丰厚的历史文化积淀和优秀民族传统文化资源,民族民间艺术样式丰富、特色浓郁,群众文化体育活动蓬勃活跃,有巨大的开发潜力和推广价值。
《嵩明县风物志》2013年1月出版,挖掘整理嵩明县境内丰富的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全面展示深厚的历史文化和风土人情,反映近年来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取得的巨大成就,为嵩明县跨越式发展提供现实服务。
《嵩明民族民间花灯舞蹈集成》于2014年出版,集中展现具有嵩明特色的舞蹈形式,从音乐、动作、脚步等方面进行研究,包括花灯舞蹈《团场》等,是我县花灯舞蹈创作传承的典范。
2015年编辑出版了《嵩明花灯教材》《兰茂文集》《康熙嵩明州志》等10本反映嵩明地方文化的书籍,其中《嵩明县中小学乡土教材•花灯》全套共3册,分别为小学低段、小学中高段和初中阶段,并于2016学年投入使用,积极开展花灯进校园活动。
二、 下一步工作
今年着力《文化昆明——嵩明》编撰工作,本书重点介绍嵩明历史文化资源及文化民间民俗,如区域内的民族文化、民间艺术、民俗风情等,计划于年内出版。
完成《徐霞客游嵩明标志地申报策划》编撰工作,本书重点介绍徐霞客两次到嵩明游览的记录,反映了嵩明历史文化及地理地貌状况。5月19日,正式成为“徐霞客游线标志地”。
筹划《嵩明县花灯剧本集》,嵩明县文化馆通过举办戏剧创作培训班,收集嵩明本土花灯小戏小品剧本,计划年内收集完成。
衷心感谢您对我县旅游和文体事业的关心,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给予我们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