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政协九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第35号提案的答复
夏跃江委员:
你在县政协九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县文化体育设施建设”的提案,已交由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 基本情况
目前我县各镇、街道均建有综合文化站,其中省级一级文化站2个、三级文化站2个;建成村(社区)级文化活动室74个,农家书屋76个,配置图书10余万册;建成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嵩明支中心1个、镇(街道)电子阅览室4个,村级电子阅览室4个;体育设施方面建成全民健身中心1个,农民健身工程点60余个,村级文体活动广场25个,镇级活动广场2个,配置安装健身路径100余套。
多年来,嵩明县的文化体育设施建设滞后,时至今日,嵩明仍然是昆明市十四个县市(区)中少数几个没有公共体育场馆的县,文化体育设施的落后状况和我县空港新城的定位以及经济社会日新月异的发展极不协调,严重地制约着嵩明城市功能的发挥。
“十一五”期间,县委县政府曾提出了建设“四馆一场两中心” (即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体育馆,体育场,青少年活动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的规划意见,因为财力等多方原因,规划未能实现。为此,原县文体局曾多次向上级部门及县政府提出申请,要求规划建设体育场馆及重建文化馆和图书馆,但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未能实现。直至2009年,县委、县政府才将县级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列入了规划,项目选址在县城西片区中心区域,规划建设文化艺术中心(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青少年活动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用地面积108亩,体育场馆用地面积150亩。但之后因经费及其他原因,原规划用地被改为他用,场馆建设事宜暂被搁置。
经多方争取,2012年,嵩明县体育馆建设被列为国家体育彩票“雪碳工程”项目,此项建设再次被提上议程,但因种种原因,原规划选址历经七次变更,规划建筑用地面积由设计初期的18亩缩减为1080平方米,于2015年年底在县城园博公园内建成了嵩明县全民健身中心,中心内设一块标准篮球场,可转换为两块排球场或四块羽毛球场,中心还建有542个座席的活动看台,可满足小型体育比赛和文艺演出的需要。
虽然嵩明县全民健身中心的建设填补了我县无公共体育健身设施的空白,但无论从外观形象、建筑面积、功能设计,还是使用状况等各方面来看,这一设施距离标准体育场馆的要求仍有很大差距。
二、 建议办理情况
(一)体育场馆建设。经过我局多方争取,2018年4月,县委办县政府办联合颁发了《关于印发县委学校(行政学校)新校区整合建设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嵩办通[2018]18号),根据建设方案,党校建设拓展置入文体活动、全民健身设施,同步建设1个标准室外体育场、1个室内体育馆和县博物馆(规划展览馆)。党校新校区选址地点紧靠城区在建兰茂大道北段西北侧,与主干道平交,背靠小龙高速,整合建设项目占地180亩,总建筑面积57560平方米,文体活动场馆和博物馆规划用地60亩,建筑面积约为15800平方米,计划投资 10500万元,布局在该地块北边和东北边。嵩明县体育场(馆)设计将依据《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系列-2(体育馆建设标准)》来设计建设。嵩明县博物馆设计将依据《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JGJ 66-91来设计建设。目前,建设项目正在进行土地征收,设计等前期准备工作,计划在2018年10月开工,2019年主体工程竣工。
(二)村级文体设施。近年来由我局筹资180万元招标采购的体育器材和音响,全部配发至全县58个贫困自然村和43个农民健身工程点;另外设法筹资40万元,支持贫困村建设文体活动广场。完成13家村级综合性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投入100万元采购社区文化服务中心设备,提升改造文化服务中心的服务能力。每年建设村级体育健身工程点8个,每个点配备相应体育器材并给予9万元的场地建设经费,村级文体设施不断增加。
(三)文体骨干培训。我局每年组织一次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及裁判员培训班,培训一批专业的体育指导员,近年来举办了篮球、气排球培训班,今年将举办足球指导员培训班。嵩明县文化馆近年来也举办了第九套广播体操、花灯广场舞等培训,2018年3月举行戏剧创作业务培训、5月举办了“啦啦操”培训,每次培训参训人员均有30余人以上。
三、 下一步工作
为提升嵩明城市形象,拓展城市功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进行体育锻炼和健身活动的需求,建设县级标准体育场馆已成为嵩明发展的迫切需要,下一步我局将积极联合相关部门做好“方案”布置的相关职责工作,并向上争取资金,争取在十三五期间完成体育场馆、博物馆建设,逐步改善文化馆、站、室的服务条件。管理好文体设施,同时针对需要,每年开展好文体骨干培训工作。
衷心感谢你对我县文体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你们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给予我们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