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九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76号提案的 答复
李荣华等委员:
您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嵩明县九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76号提案提出关于优化社区居住环境的建议的议案已收悉。杨林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分管领导及时上报主要领导。现对提案回复如下:
一、 加强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管理:1.结合近期公安部门开展“一标三识”工作,要求各房主和用工单位安装房屋管理APP及用工单位从业人员APP,对入住和退出的租户(工人)进行及时登记和注销,做到入住一人,登记一人,退出一人,注销一人,实时情况直接上传到公安机关的流动人口管理平台,便于管理和掌握辖区流动人口实时情况;2.派出所在办理外来人员暂时居住证时,须要求申请人提供所在地(单位)人员登记手册,才可办理居住证;3.外来人员的管理遵循“谁用工、谁负责”“谁接收、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谁联系、谁负责”的原则。
二、 保持村中环境卫生整洁:1.在广大居民中开展环保知识宣传,提升群众环保意识,引导群众合理处理垃圾,减少环境污染;2.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对各村民小组的垃圾桶和垃圾池等环保设备进行全面配备,对废旧的垃圾桶及时进行更换,损坏的垃圾池进行维修;3.村委会积极开展卫生整治活动,对生活垃圾及沟渠、白色垃圾及时进行清理;4.各村民小组的卫生保洁工作均由宝龙公司承包负责,共有4辆垃圾车及10余名保洁人员每天清扫路面和清运垃圾。同时村委会对宝龙公司的工作进行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对保洁工作进行检查。
三、加强社区治安管理:1.开展文明住宿宣传教育活动,尤其针对租户上门宣传,出租户在对外出租时,和租户签订不扰民承诺书,一旦违反,经多次宣传教育无果者,可中止住房合同;2.强化巡逻工作,执法队和村委会干部加大夜间巡逻力度,重点对外来人员租住较密集、易发生扰民地段,巡逻过程中发现扰民现象,一旦发现及时进行制止,并进行宣传教育;3.充分利用群防群治力量,充分发动群众和社会力量参与治安防控,争取村民相互监督,对于有扰民行为的,村民和出租户积极参与劝阻和宣传。
对于感谢您对杨林镇人民政府工作的支持!
杨林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