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第九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112号提案的答复
严萧委员:
您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嵩明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整合资金和项目,加快杨林镇云林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已由嵩明县人民政府交我镇办理。
我镇在接到该提案后,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分管领导姚永祥为组长的提案答复小组,积极会同各相关部门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云林社区于2014年确定为省级贫困村,全村现有村民655户2457人,其中有建档立卡户36户147人,已全部脱贫。云林社区也在2015年9月正式退出贫困行列。自2014年起,云林社区通过申报扶贫、一事一议等项目,进一步完善了全村的基础设施并改善了村容村貌。
二、 建议办理情况
1. 关于“建设排污管道,解决污水四处流淌造成污染问题”的建议。经核实,云林社区目前暂不具备在全村范围内建设排污管道的条件,而且我镇污水处理厂尚未投入运行,针对污水问题,现只能采取及时清理原有排水渠,尽量避免出现沟渠堵塞污水四处流淌的问题。待条件成熟后,再建设完善全村的污水管网系统。目前,云林社区正在进行村内水网改造工程,投资110万元,其中改造主管DN100 4612米;分管DN32 7191米,DN20 2540米。该工程预计于5月底完工。
2. 关于“各小组增建垃圾房,有序堆放和清运垃圾,减少污染”的建议。云林社区现有垃圾房4座,垃圾桶30只,垃圾定期由垃圾清运车运至县城集中处理。目前情况是全村只设有保洁员1名,难以完成全村保洁任务;居委会每季度组织一次集中清洁活动,间隔时间较长;全村每年有2.1万元的保洁预算,还存在较大资金缺口。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将从多个方面入手解决:一是按照上级要求尽快建立收费制度,充实保洁经费;二是新增保洁员,以保证全村日常环境卫生清洁;三是响应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活动的号召,每月组织一次集中清扫活动;四是加强宣传,提高村民的环保意识;五是根据云林社区实际需求,在增加垃圾房及垃圾桶等保洁设施。
3. 关于“规划建设公益事业园,同时配置文体设施”的建议。云林社区居委会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党员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于2019年在集体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建一个公益事业园(多功能活动场所),规划占地19亩(含客堂两个,厨房两个,停车场,民族文化活动广场,篮球场,公厕,垃圾房,绿化,亮化及其它配套设施)。项目共申报10项,完成后将惠及13个居民小组,2457人。工程预计投资总额560万元(其中村集体自筹190万元,整合其他资金370万元)。项目现已得到杨林经开区、县国土局和县发改局批复,我镇已将该项目纳入2018至2020年扶贫开发项目项目库,届时我镇将极力争取从扶贫开发项目和一事一议中立项争取补助资金,同时镇财政也将给予适当补助。
4. 关于“硬化连接杨林经开区的道路,修补村中破损路面”的建议。连接杨林经开区的道路已于2016年硬化完成,全长1.5公里,宽4.5米。因剩余50余米未硬化路段已被工业园区全部征收,后续将进行开发利用,故该路段暂不进行硬化。进村道路600余米,已协调县水务局投资32万元进行硬化,该工程已于2017年8月底完工。村内破损路面的修补事宜目前已和县民宗局协调,争取市民族机动金来加以完善解决。
5. 关于“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云林村建设工作的指导,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在后续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中,我镇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深入基层,指导建设工作,保障云林社区基础设施的建设工作有序、高效开展,稳步推进云林社区美丽乡村建设。
三、 下步工作方向
(一)强化机制,提高思想认识。一是要进一步强化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统筹,创新工作机制,改进和优化政策扶持,巩固脱贫成效。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协调配合,改进工作作风,营造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帮扶工作的有效度和群众满意度。三是加强干部对贯彻落实脱贫攻坚、精准脱贫政策法规和推进工程项目等方面所需知识和技能的学习,提高在群众中进行政策解读、宣传、传达等工作的能力,不断总结工作经验,积极实践探索有效工作方法。
(二)强化措施,加强项目监管。一是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协调整合部门资金,大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二是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深入基层,指导项目建设工作,保证项目有序、高效推进。三是严把项目验收关口。成立以镇主要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联合验收工作组,对照图纸,现场采用查、看、测、访等方式,严把工程验收关口,确保工程质量。
(三)加强规划,发展特色产业。一是切实加强对产业发展的规划引导和政策引导。制定科学周密的主导产业发展规划,依托现有产业优势,实行差异化发展战略,整合产业资源,提升产业结构,培育特色产业,优化资源的空间和产业配置。二是发展特色产业。根据各村的区位优势、资源优势、产业优势、经济结构等因素进行合理定位,正确选择切合实际的经济发展方向和发展模式。
(四)宣传引导,激发内生动力。一是强化宣传引导,充分激发群众主体意识。强化宣传培训,调动群众主动参与的积极性,为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出一份力。二是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应用好项目与资金的激励与导向功能,与当地群众共同分析研究,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深入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和想法要求,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村、组项目选择实施、资金使用、管理监督等过程,参与决策。三是要强化能力培训,增强群众自我发展的内生动力。根据实际需求,本着“实地、实用、实效”的原则,开展全方位靶向式的职业技能培训,有针对性地加强科普知识和实用技术的培训,增强内生动力,实现脱贫致富目标。
感谢您对杨林镇人民政府工作的支持和关心,欢迎继续对我镇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杨林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