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13号提案的答复
李亚敏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县政协九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县城内废弃果蔬垃圾、清运、处理、监管的制度及规范运转的提案》已经嵩明县人民政府转交我局办理,现给予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我县农业规模化生产不断扩大,大量的废弃菜叶、垃圾随意倾倒、丢弃,跑冒滴漏、乱倒现象突出,给环境带来较大影响”一事真实存在。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指导下全面积极寻求废弃果蔬有效处理处置途径。
一、 全县废弃果蔬的现状
近几年,随着大棚种植面积的快速增多,全县共有冷库企业34家,共计300多座冷库。每天产生废弃菜叶平均2000余吨,给农民带来经济效益的同时也给生态环境带来一定的压力,尤其是少数企业违法倾倒废弃菜叶,造成环境污染。
二、 积极探索废弃果蔬处理处置方法
2013年,我局对全县冷库废弃菜叶产生量、处置方式等开展调查工作,并向县政府上报《关于嵩明县辖区内冷库建设调查情况及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报告》。2016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县各有关部门共同协作,积极引进嵩明润土农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我县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落户,投资3.4亿元,项目主要将我县废弃果蔬资源化综合利用暨生物天然气工程有机肥,利用废弃果蔬生产沼气,沼气提纯天然气,沼渣生产有机肥,设计年处理废弃菜叶39.6万吨,购买使用天然气节能环保全封闭专用运输车辆15辆,在全县形成种植业-沼气-有机肥料-有机种植农业循环经济模式。今年5月1日开始试生产,废弃菜叶、垃圾随意倾倒、丢弃,跑冒滴漏、乱倒现象已得到改变。
三、 加强废弃果蔬的监管力度
为有效防范废弃果蔬乱倒现象,按照《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全县废弃果蔬收集清运处置工作的通知》(嵩政办通〔2017〕83号)要求,我县成立了嵩明县废弃果蔬收集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废弃果蔬巡查机制,各成员单位组织开展定期或不定期巡查,强化冷库废弃果蔬管理,从源头上杜绝废弃果蔬乱倒现象。
四、 加大处罚力度,消除负面影响
2018年,为有效遏制废弃果蔬乱倒现象,消除负面影响,我局分别对嵩明伟诚蔬菜种植有限公司、晨农集团昆明恒兴农产品经营有限公司、昆明泰和兴蔬菜种植有限公司及李永能个人进行处罚,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并督促被处罚当事人对污染地进行整治。
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继续联合成员单位强化冷库废弃果蔬源头管理,加大废弃果蔬乱倒行为的打击力度,从源头和监管层面遏制废弃果蔬乱倒现象。
以上答复若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支持我们的工作,并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嵩明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8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