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人大十六届二次会议第144号建议的答复
王艳琼、李正敏、张金艳代表:
你们在县人大十六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立牛栏江生态功能区财政补偿机制》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 基本情况
牛栏江-滇池补水工程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一项水资源综合利用重点工程,工程的启动给我县牛栏江流域周边地区经济发展带来了一定的制约和影响。为了保护牛栏江水环境,我县牛栏江沿岸人民群众做出了很大的贡献,特别是牛栏江200米禁建区规定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牛栏江镇经济的发展,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二、 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牛栏江沿岸生态补偿是一件非常复杂的工作,也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多年来,我县在建立牛栏江生态补偿机制方面通过各种渠道进行了强烈呼吁和建议,各级政府在一些规定和文件中也都作出了要求,但从法律的规范性上不够明确,迄今为止还没有建立起一套合理的生态补偿机制。尽管如此,我局还是积极克服经费紧张的困难,想方设法筹措资金,对村庄污水收集以适当补助,2018年以来,共计补助牛栏江镇资金12万元。
三、 下一步工作方向
要求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是人民的强烈心愿,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人民群众的期望很高。今后,我局将立足嵩明实际,坚持循序渐进、逐步完善的原则,加倍努力,以高度的责任感,以牛栏江水环境保护为着力点,不断促成牛栏江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积极开展牛栏江水环境保护工作,确保满足调水要求,不断推进牛栏江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
一是建议上级在财政预算上安排生态补偿专项资金,并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逐年增加;二是请求上级对口部门给予生态补偿资金支持;三是建议供水受益区域的地方财政应按照供水比例安排相应的资金纳入生态补偿专项资金;四是从环保税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生态补偿;五是建议市有关部门尽快出台牛栏江(昆明段)调水生态补偿机制;六是建议出台财政贴息、投资补贴、减免税收等优惠政策,鼓励社会资金积极参与到牛栏江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产业发展;七是多渠道争取中央、省级资金对环境治理项目补助,大力支持保护生态环境;八是以嵩明牛栏江投资公司为载体,积极探索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协调发展新模式,在生态保护的同时不断创造经济效益,助推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提高群众对环境保护及生态建设的积极性及主动性。
同时,我局也将积极地与县就业局进行了沟通对接,请其在就业服务、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贷免扶补”鼓励创业贷款等方面给予牛栏江沿岸人民优先考虑。
以上答复若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县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支持我们的工作,并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嵩明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