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人大第十六届第二次会议第13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11-19 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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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桥林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平潭子三个自然村争取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的建议,现已经县人民政府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嵩明县各有关部门,在全县实施了以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烟水配套工程、千亿斤粮食建设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农田基础设施得到进一步完善,对促进我县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成绩。
对您们提出在平潭子三个自然村加强农业基础设施的议案,我局项目办人员于2018年4月27日,与村委会干部到实地调查,认为工程项目建设符合省、市有关要求,建议村委会、村小组组织当地群众,召开会议研究工程建设占用耕地、以及地上附着物补偿问题,我局将与省、市有关部门联系,及时申报有关资料,积极争取立项解决。
嵩明县农林局
2018年6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