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第九届第二次会议第79号提案的答复
谭龙委员:
你在嵩明县政协九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有效引导嵩明养殖走高原特色之路》的提案,已经县政府交由我局办理,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 嵩明县生猪规模化养殖基本情况
嵩明县年出栏商品猪32万头,现建有规模化生猪养殖场19个,年生猪出栏10万头左右,饲养品种均为外地引入品种,本地无优势传统种质资源。
“十二五”期间,国家实施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项目,嵩明县政府积极争取上级主管部门支持,辖区的19个生猪养殖场均按建设规模标准获得过国家政策扶持,生猪生产的设施特别是排污沟、污水处理池、粪污堆积发酵间得到了极大改善。但是,由于生猪产业是一个经济效益并不显著的产业,加上从事人员科技意识不高、规模扩大融资难、污水处理成本高、疫病发生风险大等现实困难。嵩明县规模化生猪养殖仍存在养殖设施落后、生产管理能力弱、产品标准化程度低、差异化产品缺乏等问题。
二、 嵩明县生猪生产发展思路及措施
嵩明县国土面积小、牛栏江水环境治理工作任务重、土地资源环境承载力低、畜牧业生产发展空间有限是我县发展畜牧业的现实情况。固此,我县生猪生产发展的思路及对策主要是“稳定规模、提质增效”。从2009年青月起,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布置,至今无规模养殖场落户嵩明。针对嵩明县畜牧业的发展现状及提案的建议,下一步我局将采取以下工作措施:
1、 加大从业人员科技培训,大力提高从业人员科技水平及管理能力
规模化生猪养殖是一项科技含量高,日常工作繁杂,劳动强度大,高风险、低效益的行业。从业人员不仅要有较高的专业技术能力,还应有较强的管理水平,产业效益必须紧紧围绕“提高受胎率、降低淘汰死亡率、增加饲料报酬率”为主要技术措施,努力提高技术能力及管理水平。为此,我局年均举办二次以上并具有较高水平的从业人员培训班,提高从业人员的技术能力及管理水平。
2、 争取上级项目支持及拓宽融资渠道,推进规模养殖设施化
规模养殖的生产设施是制约我县规模养殖的一大因素,由于我县规模养殖起步较早,当时的技术水平及从业者对规模养殖标准化意识差,致使我县规模养殖生产设施相对落后,达不到标准化生产的要求,落后的生产设施不仅不利于生猪生产率的发挥,更增加了不必要的劳动力支出,给生产企业带来用工及管理难度,同时落后的生产设施也给生产企业治理畜禽粪污增加了成本,降低了生产效益。“十二五”期间,嵩明县紧紧抓住国家实施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项目建设的机遇,为我县的生猪养殖规模场生产设施改造创造了一定条件,在下下步工作中,我局将积极争取上级业务主管部的支持,继续为涉及企业争取建设项目,同时与金融部门沟通协作,增加企业融资渠道,为企业基础设施改造创造更好的条件。
3、 扶优扶强,强化龙头企业带动作用
在我县的生猪规模养殖中,有获得国家级龙头企业资格的昆明广旭宇畜牧公司,该公司生产的猪肉在昆明、上海、深圳等城市均有较好的市场和产品质量信誉,我们将加大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整合区域内养殖企业优势,加强行业协作,促进“龙头企业+公司+农户”的发展模式,服务龙头企业做大做强,结合精准扶贫、污染治理工作,整合农林资源资金,抓好全县生猪产业绿色、健康发展。力求嵩明生猪产业“统一品种、统一防疫、统一生产管理、统一质量标准”最终实现标准化生产,力求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提升产品质量优势,促进行业“抱团”发展,状大生猪产业。
4、 加大监管力度、促进行业自律,保障肉产品质量
肉产品质量是民生问题,关乎人民生命健康及企业存亡,我们在加强违规生产投入品、病死畜无害化管理的同时,更要加强从业人员法治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畜产品安全意识,自律意识,从生产源头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
最后,再次感谢你对嵩明县畜牧业发展的支持理解,祝事业兴旺、发达。
嵩明县农林局
2018年6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