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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1811-112912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8-11-18 16:09
名 称: 关于对县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84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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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8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11-18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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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84号提案的答复

余荣全委员:

你在县政协九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加强整治临街占道经营摆摊设点工作力度”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长期以来县城区部分街道存在占道经营现象,县城管执法局集中清理过后商贩又继续占有,没有实质性效果,严重影响道路通行及市容市貌。

2018年以来我局持续加强占道经营整治。一是结合全县“四治三改一拆一增”、食品药品安全、文明城市创建、集贸市场整治等一系列工作,全面开展“还路于民”违规占道行为治理工程,对县城区主次干道、农贸市场、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占道经营进行全面清理,上半年共取缔占道经营2597起,共处罚金6150元,审批促销活动34起,共收起费用2700元。进一步规范网格化管理。完善网格分类和路段分级的管理模式,细化管理措施和管理标准,有效清除了以往网格管理中存在的盲区,结合县城区实际,重新进行网格化布局,将县城区老城区、新城区两个片区精细化至5个片区,进行分组管理,细化任务、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从细至小,持之以恒加强城市管理工作。针对工作中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及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顶风进行占道经营、加强整治力度,对说服教育无果,拒不配合的“钉子户”进行强制整治,并依法暂扣其施工工具及经营物品,上半年共强制取缔占道经营10宗,当事人移交公安机关行政拘留2名,对无人认领暂扣物品发布《嵩明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处理暂扣物品的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的规定进行集中销毁。

下半年我局将继续加大整治力度,建立长效机制。全力克服占道经营整治工作的顽固性和反复性,通过日常管理与重点整治、定期整治相结合的方式,整合资源、动员力量、联合执法,同时按照节假日执法力量不减,执法标准不降的原则,加强日常巡查防控力度、保持节假期间城管工作高压态势,巩固工作成果,严防死灰复燃,有效提升城乡人居环境。


嵩明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8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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