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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1811-112909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8-11-18 16:04
名 称: 关于对县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68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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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6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11-18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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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68号提案的答复

杨伦委员:

您在县政协九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宣扬共治共享理念,推动生活垃圾分类” 的提案已交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的部署安排,确实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有效改善城乡环境,促进资源回收利用,加快“资源节约型社会、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提高嵩明新型城镇化质量和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助力昆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巩固嵩明卫生县城成果,按照昆明市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关于切实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要求,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积极筹备开展垃圾分类工作,作为垃圾分类工作牵头单位,主动作为,开展各项前期准备中作,力争为此项工作的开展奠定扎实的群众、舆论、设施基础。

二、 提案办理情况

(一)政府组织,高位推动。2018年5月30 日县政府审议下发《嵩明县2018年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动员、体系建设、监督考核等各项工作。

(二)宣传引导、营造氛围。一是累计发放《昆明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以及《温馨提示》25000份。二是要求各单位积极参与宣传、动员和学习,在单位内部通过干部职工例会、在办公区粘贴垃圾分类的温馨提示,提醒职工分类袋装垃圾并投放至分类垃圾桶内。三是对全县20余家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下发通知,要求全县各单位、居民小区按照《昆明市生活垃圾分类视觉识别系统》在各自办公、生活区域内规范摆放分类垃圾收集设施,引导分类投放。四是联合爱心企业举行“关爱环卫,垃圾分类,绿色地球”主题公益宣传活动,倡导关注环卫事业、关爱环卫工人、创建绿色生态良好氛围。

(三)加大投入,设施保障。对县城规划区内500余只垃圾桶进行更换并进行分类标识。争取财政资金80月万元购置了1000只分类果皮箱,将县城街道果皮箱全部换成分类果皮箱,已全部安装完毕。同时对我县压缩垃圾车8台进行统一垃圾分类标识标志,实现分类投放,分类清运,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四)精心组织,试点推广。目前,我县正集中在县城区部分单位、学校和医院组织开展试点分类工作,做到垃圾分类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进单位。试点单位细化垃圾分类类别、品种、投放、收运、处置等方面要求,在县城、杨林开发区和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率先实施生活垃圾分类试点,鼓励其它乡镇率先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倡导全县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宣传引导力度,鼓励引导市民参与到垃圾分类工作中。按照市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要求组织召开垃圾分类推进会、培训会,统筹各职能部门共同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分类系统,初步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不断提升嵩明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水平,不断促进嵩明县生态文明城市建设。

非常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嵩明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8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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