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54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县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54号提案的答复
吴加友、陈春明委员:
你在县政协九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切实加强县城公共厕所管理,方便人民群众”的提案,已交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 基本情况
近年来,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厕所革命”的重要批示以及省、市的部署,着眼于提升县城形象、方便服务群众的要求,我县相继建成数量充足城乡公厕,极大地提高了公厕综合服务功能,为人民群众提供了方便、快捷、舒适的入厕环境,满足了人民群众日常生活需求,提升城乡人居环境。然而,公厕建设也还存在建筑形式单一,与周边景观缺乏协调、统一性,部分公厕管理出现内部设施损坏、管理不善等问题。
二、 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提案中所反映我县公厕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及具体建议,也正是我局当前对公厕建设管理的重点。我局正在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抓好出公厕建设管理工作,全面提高公厕建设管理服务质量。
1. 针对公厕内部设施损坏问题以及公厕日常卫生问题。一是我局专门制定《嵩明县公厕建设管理实施方案》和《嵩明县公厕建设管理目标责任书》报县政府审批出台,另外转发《昆明市城市公厕管理服务标准》到各公厕责任主体。加大公厕管理力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坚决杜绝只建不管、管理不善等问题。二是加强对公厕管护人员的教育培训,要求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城市公厕卫生标准》、加强公厕内外保洁清扫,确保干净、整洁、无异味;加强设施管理,按照规定时限修复破损设施,因设施损坏需停止使用时,在醒目位置设置停用标识,倡导社会产权单位厕所向公众免费开放。
2. 公厕规划建设方面。在近两年的公厕建设中,我县坚持统一立项、统一规划、统一监理、统一审计、统一外观的建设管理模式,同时加大节能、节水等粪便无害化、资源化等技术的推广力度,积极采用“生态、环保、节能、节水”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使新建公厕成为绿色环保公共建筑。新建同时加大对老旧公厕改造提升力度,明确要求新建和改造提升公厕必须在二类公厕建设标准以上,努力让建成后的公厕成为我县的一道靓丽名片。
3.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公厕的监督、检查与业务指导工作,对履行公厕管理职责不到位工作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对管护不到位公厕管理方给予罚款、解除承包合同等处罚。同时公示监督举报电话,畅通社会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群众监督,通过多种监督渠道,确保公厕按时开放、免费开放,确保保洁质量达到管理标准和规范。
三、 下一步工作方向
1. 加强公厕管理的监督指导。我局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公厕的监督、检查与业务指导工作,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公厕管理情况,并公示监督举报电话,畅通社会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群众监督,通过多种监督渠道,确保公厕管理和保洁质量达到管理标准和规范,得到广大群众认可。
2. 严格落实城乡公厕拆建还建要求。开展拉网式普查工作。对严重老化、功能落后、与国家颁布的一二类公厕标准差距较大、影响城市整体形象的老旧公厕,分批进行拆除还建或改建提升,还建或改建提升的公厕不低于二类标准。
3. 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倡导文明如厕。我局将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公厕管理工作,调动社会的积极性,支持公厕建设管理。倡导群众积极监督制止不文明入厕行为。加强公厕健康文化管理,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提升城市文明形象,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公厕管理的氛围。
非常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嵩明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8年8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