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53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印树祥委员:
您在九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兴建嵩明县拘留所的建议,已交我局办理,在此,感谢您对公安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您提出的问题作如下答复:
一、 基本情况:
为维护辖区社会安全,深入推进平安建设,嵩明县拘留所(中型)及配套用房新建项目已经纳入“十三五”平安嵩明公安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当中。拟建设嵩明县拘留所(中型)项目,民警编制数30人,根据《拘留所建设标准(建标102-2008)》应建规模2446㎡,用地规模22亩。项目预计于2019年1月启动前期报建工作,2019年10月进场建设,预计2020年12月竣工验收。项目总投资预算1093万元。
二、 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县公安局近两年来基础设施投资10253.83万元,建设7个项目(嵩明县公安局牛栏江派出所、嵩明县公安局杨林派出所、嵩明县公安局龙保派出所、交警大队业务技术用房、嵩明县公安局小新街派出所、嵩明县公安局北城派出所、嵩明县公安局杨林开发区派出所),政法基础设施建设经费大部分由县级财政承担,近期暂无充足的项目经费预算安排建设其他项目。
三、 下一步工作方向
该项目已经上报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内项目,待批复后能缓解一部分建设经费紧张的压力,届时我局将积极对接相关行政审批单位进行项目报建开展建设。
最后,我局殷切期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公安工作,并对公安工作提出更加保贵的意见和建议!
嵩明县公安局
2018年9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