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36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毛绍荣、李鸿翔委员:
你们在九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交通信号灯设置中增加人性化管理的建议,已交我局办理,在此,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您提出的问题作如下答复:
一、 基本情况:
嵩明辖区因地理位置和道路修建的设计需要,目前有许多不规则路口,有T型路口,有五岔路口,还有不规则的十字路口等等,这些路口对交通信号灯的设置要求比较高,如果设置不合理,既可能影响群众的出行,又存在交通安全隐患,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二、 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一)意见建议
建议县交警部门认真排查县域内交通信号灯,对预设十字路口而现在只是丁字路口的交通信号灯增加人性化管理,红灯亮时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允许直行车辆通行。
(二)办理情况
您提出的丁字路口的交通信号灯增加人性化管理,红灯亮时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允许直行车辆通行的这一建议,我局交警大队领导高度重视,已安排设施办工作人员对这些路口进行实地勘查。发现:T型路口仍然有斑马线供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行,例如:秀嵩街延长线与兰茂路交叉口,因为嵩阳一中就在附近,学生上放学车流量、人流量比较大,部分学生还骑电动车上学,每天在此条道路上散步的群众也多,若对面红灯亮时,直行车辆可以通行,但是道路另一侧是绿灯,虽然没有车辆直行,但是有车辆左转后右转,同时斑马线上有行人和非机动车行走,这样就容易冲突而发生交通事故,存在一定的交通安全隐患。因此,目前不建议T型路口在红灯亮时允许车辆直行,还是按照交通指示灯通行,多等一分,等出安全。
三、 下一步工作方向
下一步,县公安局将会对于全县的交通信号灯进行排查,对各个路口的车辆、人流量进行调研,合理设置信号灯时长,减少空等的时间,方便群众出行。
最后,我局殷切期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交通管理工作,并对交管工作提出更加保贵的意见和建议!
嵩明县公安局
2018年9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