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27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王琼芬、朱德云、杨兵委员:
你们在九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加强交通安全意识教育的建议,已交我局办理,在此,感谢您对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您提出的问题作如下答复:
一、 基本情况:
如何提高全民的交通安全意识是各级政府及交管部门一直关心和致力的重点工作,而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又是提高全民的交通安全意识的一个重要手段,虽然目前,各级各部门已经开展重视交通安全宣传,并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依旧没有得到显著的提高,交通安全问题依旧令人堪忧,也是导致交通事故多发的主要原因。
二、 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我局对您提出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办理,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也是我局一直关心的问题,并且也在这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1. 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将创建文明城市和交通管理宣传工作有机地结合,大力开展了各类对外宣传活动,全面规范市民的交通行为,增强了广大市民文明参与交通的自觉性。一是今年以来,结合春运、两会、清明、五一等道路交通安全防范机制和安全生产月、交通安全宣传月、南博会安保、宣传攻势战等宣传活动,以交通安全宣传“七进”为载体,持续深入教育局、本纳克小学、杨林监狱、烟草公司、东方时尚驾校、客运站等学校、企业这些大型有车单位开展交通安全知识讲座课,并配合团县委开展“学习雷锋精神、引领文明新风尚”交通劝导志愿者活动。创建了“青年党员突击队”深入各乡镇、企业、劝导站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二是一直坚持交通安全从孩子抓起,交警大队、派出所均与辖区的大、中小学校建立了交通安全宣传联络制度,维护学生上放学的交通安全,同时担任学校法制员,在学生开学、放假季均不间断到以各种形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共开展交通安全宣传10余次,发放交通安全宣传材料20000余份,受教育人数达8余万人次。三是通过广播、电视、短信、微信等各种媒体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及时发布路况和安全提示信息,随时随地提醒广大驾驶员安全文明行车。四是投资十余万元开展农村地区宣传提示工作,上半年先后制作了“严禁黑车拉客,拒绝乘座黑车”警示提示牌50余块在全县客运站、乘车点、中小学大门口等地安装,制作“易发生致人伤亡交通违法和陋习”提示牌500余块在全县446个自然村公益园或人员集中地安装,极大地提高广大农村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由于多项宣传措施的扎实开展,广大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得到了进一步提高,效果良好。
2. 加大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一是加大对非机动车和行人的交通管理,不断提高他们的守法自觉性和交通安全意识。今年新出台的《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将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修改的条例中强化了电动车的管理,以及违法处理依据,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对非机动车违法进行处罚。二是加大对机动车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在2017年严打整治交通违法的基础上,县公安局今年借助风雷行动,重拳出击,严惩酒驾、醉驾、无证驾驶、超员、疲劳驾驶、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突出违法行为。同时,大队还延伸管理触角,制度化、常态化开展夜间交通违法整治,不让交通违法者有可乘之机。
三、 下一步工作方向
1. 加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日常加大对机动车交通违法的查处,待条例正式实施后,按照《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相关规定加大对电动车的处罚力度,开展常态化管理,确保安全。
2. 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我局将尽量扩大交通安全宣传面,创新宣传方式,将宣传工作贯穿于交管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提高民众的交通安全素质,营造安全文明的交通环境。
最后,我局殷切期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交通管理工作,并对交管工作提出更加保贵的意见和建议!
嵩明县公安局
2018年9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