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嵩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49号建议的答复
沈正陆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东山村委会大东山村民族文体活动场所建设”的第149号建议,已交由县民宗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民族工作的支持和对繁荣发展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关心!
多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省、市民宗委的关心和支持下,县民宗局始终坚持以推进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繁荣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为己任,在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方针政策,加强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繁荣发展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改善群众民生,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等方面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据统计,2011--2017年县民宗局在全县散杂居民族地区实施人畜饮水、道路交通、农田水利、科技文化、环境卫生、农户住房及养殖用房、民族教育等民族扶持项目89个,实际完成投资3195.57万元,其中争取省市补助资金1023万元、自筹资金2172.57万元,项目涉及22个村委会和24个民族自然村,覆盖人口26525人。 这些项目的建成,有效改善了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增强了民族地区的发展后劲。
东山村委会大东山村是我县的回族聚居自然村,全力支持该村的建设和发展,既是各级各部门的基本任务,也是民族工作部门的重要职责。2017年8月,县民宗局主要领导、民族科负责人和镇民宗办民宗专干深入东山村委会,对大东山村民族文体活动场所建设项目进行了实地调研,并向民宗委进行了项目申报。2018年7月,县民宗局为大东山村成功争取到市级1个立项支持项目:大东山村民族文体活动场所建设项目,争取到市级财政补助资金10万元。项目计划和补助资金已于近日下达到杨林镇政府,请东山村“两委”配合镇政府做好项目实施工作,确保项目按质按量如期完成建设任务,努力把东山村建设成为集美丽乡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为一体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