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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1811-112426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8-11-15 16:11
名 称: 关于嵩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48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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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嵩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4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11-15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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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向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积德村委会拆除舞台重建和文化活动广场资金短缺问题”的第148号建议,已交由县民宗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民族工作的支持和对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

长期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省、市民宗委的关心和支持下,县民宗局始终坚持以推进少数民族地区发展为己任,在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方针政策,加强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改善群众民生,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等方面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据统计,2011--2017年县民宗局在全县散杂居民族地区实施人畜饮水、道路交通、农田水利、科技文化、环境卫生、农户住房及养殖用房、民族教育等民族扶持项目89个,实际完成投资3195.57万元,其中争取省市补助资金1023万元、自筹资金2172.57万元,项目涉及22个村委会和24个民族自然村,覆盖人口26525人。 这些项目的建成,有效改善了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增强了民族地区的发展后劲。

积德村委会是我县4个少数民族行政村之一,2017年9月,县民宗局主要领导、民族科负责人和镇民宗办民宗专干深入积德村委会,对舞台重建和民族文化广场改扩建工程进行了实地调研,并向市级主管部门进行了项目申报。2018年7月,县民宗局为积德村委会成功争取到省、市级2个立项支持项目:一是积德村委会民族文化广场改扩建工程,争取到市级财政补助资金15万元;二是争取省市民宗委将积德村委会积德村批准为嵩明县2018年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争取到省级补助资金100万元。项目计划和补助资金已于近日下达到小街镇政府,请积德村“两委”配合镇政府做好项目实施工作,确保项目按质按量如期完成建设任务,努力把积德村建设成为集美丽乡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为一体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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