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人大十六届二次会议第109号建议的答复
张俊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河长制、完善落实河道整治工作督查”的建议,已经县政府交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嵩明县域内河道管理与保护工作为“一江八河”的管理维护工作,即牛栏江、普沙河、弥良河、匡郎河、果马河、肠子河、杨林河、老贾河、对龙河。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近几年来,通过开展河道综合执法以及河道清理整顿等工作,河道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2017年县水务局会同嵩阳派出所、嵩阳水管站、嵩阳街道山脚村委会、大石头水库管理所,组织20余执法人员对普沙河河堤上擅自开垦种植的庄稼依法进行拆、铲除。
实施河长制以来,县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河道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属地负责,突出整治重点,要不定期组织开展河湖“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专项整治,清理查处破坏河道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落实专人负责日常巡查,及时制止向河道乱扔乱倒垃圾的行为。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实行“一河一策”。目前,我县已完成牛栏江、普沙河、果马河、弥良河、肠子河、杨林河、对龙河、匡郎河、大石头水库、上游水库、八家村水库11个河流水库片区的“一河(库)一策”(初稿)编制工作,并报送上级河长部门审查。二是开展“河长治河、河长清河”等行动。在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安排下,县河长办先后组织开展“河长治河、河长清河”等行动,截止2018年4月底我县各镇(街道)、村(居)委会共投入河道保洁及清淤人员3000余人,投入各类机械台班280余次,投入资金600余万,河道面貌焕然一新。三是加强督查督办工作,发现一起整改一起。截止目前,共发现问题29起,发出整改通知29份,整改完毕29次,整改率达到100%。四是多方整合资源,各河长制成员单位围绕河长制六大目标任务开展治河工作。实施河长制工作以来,我县先后开展了牛栏江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嵩明县大型灌区高效节水建设工程、非煤矿山整治工程等,河道治理取得一定成效。
同时水务、环保等部门要结合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环保、水政等监察执法队伍建设,建立水政、环保与土地等相关部门涉河湖违法行为联合执法机制。通过河道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对河道有了更好的保护,而且对河道保护条例有了进一步的宣传,使河道保护工作顺利推进。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一是继续依法开展河道专项执法检查,使河道保护条例深入人心,形成人人自觉保护河道的良好局面。二是积极争取政府对河道的保洁、维护整顿费用给予补助,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河道安全稳定。
感谢您对水利建设工作的关系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