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人大十六届二次会议第94号建议的答复
李瑞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上游水库生态环境保护”的建议,已经县政府交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上游水库属金沙江水系牛栏江流域,主要入库河流为果马河,始建于1957年11月,2003年11月进行除险加固建设。坝址距县城7公里,是嵩明县目前蓄水量第一大的中型水库,水库径流区面积213.5平方公里(嵩明县境内46.0 8平方公里,寻甸县辖区内167.42平方公里),总库容2610万立方米,多年平均径流量8846万立方米。承担省花卉园区、工业园区及下游防洪、灌溉供水任务。
为保护上游水库水质安全,现编制完成《嵩明县上游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规划》,该规划远期目标为(2016-2020年),保护规划的逐步实施,污染源将得到有效控制,水源地水质确保稳定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从而实现当地经济、社会和环境全面实现良性循环,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与水源保护区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为切实保护上游水库生态环境,我县积极采取行动,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以现场监察执法为重点,我局认真履行职责,加大水事案件的查处力度,联合环保、农林局对水污染、非法电捕鱼等违法案件进行集中整治和严厉查处。近几年来收缴电捕鱼器3套。
二是采取工程措施,2017年完成上游水库大坝左右岸等地段建围铁丝网库区隔离栏工程2292米,宣传警示牌12块,投资34万元。2018年计划在上游水库建设隔离栏工程2000多米,警示牌7块,投资45万元。现完成隔离栏1500米,警示牌4块,工程正有序开展。隔离栏的建设,防止人员、牲畜进入水库,有效防治了水环境的污染。
三是建立健全日常巡查机制,各部门坚持对上游水库保护区进行不定期巡查,及时发现、排除水源地安全隐患,查处各种危害水源安全、破坏水质的违法行为。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一是继续投入资金,对上游水库围网、界桩界碑进行维护;二是加强巡察、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执法与监督体系,与公安、农林部门建立联合办案机制,对电鱼、毒鱼等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理;三是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在水库醒目位置设立警示警告牌,并预留部门监督举报电话,让热心群众举报,并能在接到举报后及时赶到现场进行处理。
感谢代表对水利工作的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