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人大十六届二次会议第50号建议的答复
马向阳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要求县水务局对加高肠子河河埂给予一定资金补助”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肠子河总长7313m,底坡平缓,受牛栏江水位影响较大,长期维持高水位运行。2015年至2016年,大型灌区开展了肠子河节水改造工程,改造指导思想是在保持原河道走向不变的基础上进行疏通、衬砌,以提高灌排保证率。边墙采用浆砌石衬砌,为尽量维持渠道的生态特征,减少工程投资,底板不衬砌。
肠子河设计流量11.9~14.1 m3/s,设计纵坡1/2000~1/5000,采用梯形复式断面,3年一遇洪水位以下采用M7.5浆砌石重力式挡墙衬砌,高度1.6~2.5m;3年一遇洪水位以上、10年一遇洪水位以下采用土堤护坡。肠子河最大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
肠子河改造工程部分总投资1291.71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中央财政水利专项资金。2015年7月初获得滇中产业聚集区(新区)水务局和经济贸易发展局批准建设, 2015年10月底开工建设,2016年3月底竣工。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现行国家、水利行业对河道治理改造均有相关强制性规定,即河道3年一遇洪水位以下采用浆砌石衬砌,3年一遇洪水位以上必须采用土堤护坡的生态方式进行治理,不允许加高挡墙,否则将无法通过设计方案评审和工程验收。肠子河地质条件差,基础较软,无法承受高挡墙的自重,原已建高挡墙的多处倒塌、变形即是现实证明。浆砌石挡墙高度是经过科学的承载力计算和稳定性分析的,若在此基础上进行浆砌石挡墙加高,很容易导致现有浆砌石倒塌变形。
鉴于上述因素,水务局不建议继续对肠子河继续加高处理,也无该项工程资金补助。加高处理治标不治本,建议今后按照河道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清淤除障工作,确保肠子河行洪通畅。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按照河道属地管理原则,结合河长制工作,加大清淤除障工作,加强对周边人员的宣传教育,杜绝向河道内丢弃生产生活垃圾,确保行洪通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