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嵩国土资告〔2018〕1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嵩明县人民政府批准,受嵩明县国土资源局委托,由嵩明县土地交易中心委托云南诚嘉拍卖有限公司组织公开拍卖以下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地块简介
宗地号 | 宗地 位置 | 面积(㎡) | 土地 用途 | 规划条件 | 出让年限(年) | 交易 起价 | 竞买 保证金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高度 | 万元 | ||||||||
SMZ2017-84-1 | 杨林镇职教基地文博路与文林路交叉口西南侧 | 69660.95 | 城镇住宅用地 | >1.0且≤2.5 | ≤25% | ≥40% | ≤100 | 70 | 8411.445 | 2524 | ||
SMZ2017-84-2 | 杨林镇职教基地文博路与文林路交叉口西南侧 | 59982.04 | 城镇住宅用地 | >1.0且≤2.5 | ≤25% | ≥40% | ≤100 | 70 | 7242.585 | 2173 | ||
(注:交易面积以国土部门审定为准,其他条件详见拍卖文件。)
二、 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其他法律、法规及规章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被列入联合惩戒名单的失信主体及拖欠土地出让价款的用地单位不得参与竞买。
三、 拍卖出让文件的索取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拍卖出让文件,有意竞买者可于2018年11月2日至2018年11月21日17:00前,到昆明市西山区阳光北路15号临沧大酒店院内2楼索购拍卖出让文件。
四、 竞买申请的办理
参加竞买者应自2018年11月2日至2018年11月21日17:00前,持竞买申请书,个人参加竞买的持有效身份证件,单位参加竞买的持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竞买保证金等相关资料,到嵩明县土地交易中心(嵩明县秀嵩街51号)办理竞买手续。土地交易中心对竞买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通知其获得竞买资格参加拍卖交易活动。
五、 拍卖出让时间和地点
1. 拍卖出让时间: 2018年11月22日上午10:00时
2. 拍卖出让地点:嵩明县国土资源局五楼会议室(或另行通知)。
六、 土地竞得人的确定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 其它事项
1. 土地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嵩明县规划局嵩职教条件(2018)001、002号规划条件统一规划,整体开发,并按要求完成相关市政公用设施及公共设施的配建;
2. 土地竞得人必须当场与土地交易机构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成交确认书》,经公示无异议后,于成交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国土部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缴清土地价款;
3. 成交价款不含契税;
4. 项目建设须在土地成交后一年内开工、三年内竣工。
5. 竞买保证金缴交账户
开户单位:嵩明县土地交易中心
账 号:953011010000434947
开户银行:富滇银行昆明嵩明支行
八、 查询网址
网址:www.landchina.com、http://www.kmsm.gov.cn,或中文实名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 “中国嵩明网”查询。
地 址:嵩明县城秀嵩街51号
联系电话:0871-67923128
联 系 人:李女士
嵩明县土地交易中心
2018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