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对县人大十六届第二次会议第131号建议的答复
王玉莲等代表:
你们在县人大第十六届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四煤公路隧道建设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 基本情况
四煤隧道位于四煤公路k7+112.3米处,全长657.7米,宽5米。该隧道由嵩明监狱1974年自行修建通车,其产权属于嵩明监狱。由于该隧道处于四煤公路必经路段,过往车辆较多,且该隧道修建年代久远,隧道太窄,已不能满足目前的通行需求,加上现在已大面积渗漏、排水不畅、路面损毁严重,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二、 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根据隧道的情况,我局多次向滇中产业新区、省公路局做了情况汇报,并申请立项。同时委托云南省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中心对隧道进行了检测,经检测四煤隧道判定为A类隧道,隧道洞内衬砌纵向渗水裂缝、开裂现象较为严重,异常情况显著,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危及行人行车安全,应及时关闭,禁止行人和车辆通行。根据检测结果,我局已完成隧道的初步设计方案,考虑现场地形地质条件、原有隧道洞身整体条件、老隧道拆除重建的安全风险和投资问题,拟废置原有隧道,在左侧30米位置新建,建设长度为585米,宽为12米,高位5米,建安费为4122.33万元。
三、 下一步工作方向
由于四煤隧道产权属于嵩明监狱,且建设资金太大,无法立即筹措相应的建设资金,我局将积极向上级申请立项,争取资金支持,积极整合资金,早日建设该隧道。同时,考虑到村民出行,我局对四煤隧道盘山公路进行了修建,目前公路的测设工作已完成,道路宽6.5米,混凝土路面结构,总投资500余万元,预计今年年底开工建设。
嵩明县交通运输局
2018年6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