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嵩明县人民政府 www.kmsm.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依申请公开
索引号: 015126183-201811-110076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8-11-01 10:01
名 称: 嵩明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对县政协九届第二次会议第50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关键字:

嵩明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对县政协九届第二次会议第5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11-01 10:01
字号:[ ]

王怀良等代表:

你们在县政协第九届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建筑工地渣土运输、拆迁现场的扬尘治理,切实提高县城空气质量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 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县实施的和过境的重点项目较多,运输渣土车辆也较多,运输车辆从县城道路上经过,造成泼洒扬尘,污染城市环境,影响人民生活,群众反映强烈。

二、 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为加强扬尘治理,提高县城空气质量,我局主要采取三方面的措施:

一是加大公路巡查力度。坚持全路线、全方位巡查,保证每周上路巡查不少于3天,打击超载超限和运输泼洒污染现象。截止上半年,对县、乡主要公路实施巡查80余天,出动执法人员90人次,发现并及时制止各类公路违法行为10起。

二是加大路域环境整治。清理整治私搭乱建、乱堆乱放、环境卫生“脏、乱、差”、泼洒污染等问题,在日常监管及治理的基础上,联合相关部门在县域范围内主要干道和长嵩大道上开展泼洒运输专项整治活动,查处违法行为22起,组织乡(镇)公路路政管理所开展路域环境综合大整治1次。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及时对外围运输渣土的车辆进行查处及劝返,要求其覆盖,严禁泼洒污染道路;在进入县城的各个路口加大爱路护路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对过往驾驶员进行思想教育,要求其车辆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同时,我局举一反三,加大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治理,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订了《公路施工环境保护暨扬尘治理目标责任书》,要求施工单位作业时做到边施工边洒水,清运土方、渣土、运输石料等时采用覆盖措施。施工单位制定了《工地大气污染防治方案》,项目上采购了洒水车、配备了专职清洁人员,每天记录治理扬尘情况,填写上报《扬尘观测报告单》,保持工地现场、施工道路地面湿润。

三、 下一步工作方向

我局将在各重点路段加大巡查及查处力度,及时发现并制止运输车辆泼洒污染情况发生,严禁运输车辆不采取防护措施就上路行驶。


嵩明县交通运输局

2018年7月11日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