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残疾人联合会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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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残疾人联合会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嵩明县残疾人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嵩明县残疾人联合会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部门主要职责
1. 嵩明县残疾人联合会是中国残联的地方组织,是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社会福利团体和事业管理机构为一体的全县性残疾人事业团体,认真贯彻执行残疾人保障法。
2. 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3. 团结、教育残疾人遵纪守法,发挥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履行应尽的义务,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贡献力量。
4. 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5. 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文化、体育、科研、用品用具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工作。
6.负责全县残疾人教育就业、康复扶贫、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改善残疾人服务、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着力推进康复工作,扎实开展0—17岁残疾少年儿童康复训练,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进行假肢免费安装。认真做好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实施无障碍改造,个性化办理残疾人证。
2.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与民政部门协调配合,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让更多残疾人享受到政策实惠。进一步加快残疾人教育、就业、康复、文体以及维权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各残疾人专门协会建设,培育残疾人社会组织,打造志愿助残服务品牌。继续实施农村残疾人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补助政策,使所有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应保尽保。
3.积极推进残疾人教育、就业,扎实开展好“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继续实施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为考取大、中专院校的残疾人家庭子女和残疾学生发放一次性入学补助。继续实施残疾人特殊教育补助项目,开展就读高中的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助学活动,加大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推进按比例分散安置残疾人就业。鼓励残疾人创业就业,加强盲人保健按摩行业规范化达标管理。
4. 加大残疾人扶贫工作力度,进一步充实完善托养服务机制,改进托养服务条件,提高托养服务水平。以脑瘫儿童救助、精神病患者服药救助和社区康复等工作为重点,切实开展残疾人康复工作。继续实施康复扶贫贷款贴息项目,开展好残疾人康复扶贫贷款贴息工作,减轻残疾人生产经营负担。积极开展节日慰问工作,春节、全国助残日等节日深入基层,广泛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体现党和政府对困难残疾群众的关怀。继续实施残疾人临时救助工作,为因病、因灾等重大事故造成的暂时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实施救助。与民政部门协调,加大对特殊困难群体的保障力度,做到应保尽保,对重度残疾、老残一体、一户多残贫困残疾人和精神残疾人以及农村贫困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家庭,实施分类救助。
二、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嵩明县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嵩明县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9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度收入合计2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了20万元,2017年全年收入为284万元。上级拨入专项经费91万元,占总收入的32%。县财政拨公务费133万元,占总收入的47%。残疾人事业费60万元,占总收入的21%。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度支出合计2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万元,占总支出的47%;项目支出151万元,占总支出的5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了20万元,2017年全年支出284万元,其中行政运行和公务费133万元,占总支出的47%。就业培训、康复手术、无障碍改造、托养、大中专生补助、创业补助、特教学生补助、临时救助、扶贫及残疾人事业费用等支出151万元,占总支出的53%。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残联机关的日常支出133万元。与上年对比,有所增长,主要原因是工资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残疾人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1万元。与上年对比,出入不大。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主要用于残疾人就业培训、康复、无障碍改造、托养、大中专生补助、创业补助、特教学生补助、临时救助、扶贫及残疾人事业费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县残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人员基本支出133万元,用于保障残疾人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8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就业培训、康复、无障碍改造、托养、大中专生补助、创业补助、特教学生补助、临时救助、扶贫及残疾人事业费等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县残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1.9万元,完成预算的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9万元,完成预算的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约支出。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0.1万元,下降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1万元,下降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节约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残疾人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县残联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3万元,与上年对比,有所增加,主要原因分析是工资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县残联资产总额35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42万元,固定资产11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减少5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减少1.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353 | 242 | 111 | 91 | 15 | 5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嵩明县残联2017年绩效自评情况已于2018年7月31日在中国嵩明网部门决算公开栏上发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GK08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由于我单位没有该项资金的收支,故该表为空白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在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产生的消费,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工资福利支出:指职工所在单位通过举办集体福利设施,建立各种补贴,提供服务等办法,为本单位职工提供方便,帮助职工解决生活上难以解决的困难,改善职工生活和环境,解决职工在生产过程中某些共同的和特殊的需要,以改善职工的物质文化生活,保证他们正常和有效地进行劳动。
残疾人康复:指为0—17岁残疾少年儿童提供康复训练,假肢免费安装。
监督索引号53012700276201111
嵩明县残疾人联合会.XLS201810171053109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