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广播电视台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35901000
嵩明县广播电视台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嵩明县广播电视台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嵩明县广播电视台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 严格执行国务院、省、滇中产业聚集区(新区)有关广播电视发展和广播电视节目播出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党和政府喉舌作用,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新闻宣传;
2. 负责自办广播电视节目的策划、采访、编辑和安全播出;
3. 负责自办广播电视节目的审查、包装、编排和管理;
4. 负责对自办广播电视节目插播广告的审查;
5. 负责无线广播电视的接收、发射和管理;
6. 完成领导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新闻宣传,负责自办以及包装广播电视节目的策划、采访、编辑和安全播出,负责黄龙山无线发射台站管理维护。
二、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嵩明县广播电视台为嵩明县文体广电旅游局领导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总编室、技术服务部3个机构,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全局编制数核定事业编制17人,实有在职在编事业人员共10人,播音员(编制外)6人,退休人员2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广播电视台2017年度收入合计218.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8.8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缴款收入;无其他收入。与上年对比减少了53.91%,主要原因在于本年度的项目的数量减少,人员因为划拨调转减少了8人。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广播电视台2017年度支出合计218.8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3.4万元,占总支出的70.1%;项目支出65.42万元,占总支出的29.9%;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了53.91%,主要原因在于本年度的项目的数量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广播电视台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3.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35%,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减少。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1.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嵩明县广播电视台项目支出65.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65.4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无线覆盖运行维护、黄龙山基站升级改造方面。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广播电视台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8.8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了53.92%(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4.8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的较少以及项目的数量和金额的较少较多,导致2017年对应的基本支出的经费有所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88.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22%,主要用于广播以及其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 住房保障支出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7%,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广播电视台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3.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原因是2016年机构改革后,相关费用的报销仍按原渠道(有线台)报销,从2017年开始报销渠道正常。
我局历来高度重视“三公”经费的管理,始终按照厉行勤俭节约、防止铺张浪费的原则,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近年来我局“三公”经费支出实现了逐年下降,只减不增。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全局未安排“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5万元。
3. 公务接待费支出2.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3万元。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
五、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嵩明县广播电视台是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至2017年12月31日,嵩明县广播电视台资产总额728.3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25.2万元,固定资产403.12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了94.8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7 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政府采购支出9万元,用于更换5000伏变压器。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7年绩效自评信息已按要求在中国嵩明网上部门预决算栏公开,网址为:http://www.kmsm.gov.cn/c/2018-12-24/3241246.shtml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 “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缴纳在职在编人员养老保险顾单位承担部分。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35901111

电视台2017年决算公开表20181017042433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