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水务局部门(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添加采购、资产公开20181016091618210
监督索引号53012700333201000
嵩明县水务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嵩明县水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嵩明县水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水行政、滇池保护、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及大型灌区建设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拟订水务工作的方针、政策、规范性文件,组织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
2、组织拟定水务工作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县域内江河综合治理规划;指导协调流域的有关专业规划;并组织和监督实施。
3、统一管理水资源(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拟定全县中、长期供水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中的水资源和防洪论证工作;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征收制度及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制度;编制节约用水规划、计划,拟定节约用水方案,组织、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
4、按照国家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标准,拟定水源地及水资源保护规划并实施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并仲裁乡镇之间、部门之间涉水事务。
5、对水利资金使用进行管理并实施监督检查;指导给、排水发展工作并按国家规定的行业标准对给、排水单位实施监督管理;研究提出有关水务的价格、财务等经济调节的意见;监督和管理水务行业的国有资产。
6、组织编制并负责报审水工程建设项目建设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报告;组织重点水工程建设项目的上报和审批、实施;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主管水利、人畜饮水和城镇给排水工作,指导农村用水协会的体系建设。
7、组织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负责系统的科技、教育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交流。
8、负责对嵩明灌区建设和改革的监督管理;负责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的相关业务工作;负责滇池管理局行政职能;对各水利水土保持管理站的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9、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及综合防治和县域内水源地保护监督。
10、负责嵩明县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防洪抗旱工作,对江河和重要水工程的防汛抗旱实施统一调度。
11、负责全县水工程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组织指导江河、滩涂的治理和开发;办理县际河流嵩明段的有关事务;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乡镇的重要水工程;组织指导水工程的保护和安全监管。
12、负责嵩明县大石头水源保护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3、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扎实开展冬春农田水利建设,成效显著
冬春修共投入劳动工日56.14万个,出动机械台班0.0001万台。累计开挖回填土方1.86万立方米,支砌石方0.01万立方米,浇筑混凝土68707立方米;建设村镇供水工程2处,新修水池(水窖)3处。新增蓄水能力0.06万m³,新增节水灌溉工程面积(渠道防渗)91.89万亩,新增供水受益人口1.89万人。
2、重点项目有效推进,水网建设进一步加快
(1)2017年,我县结合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实际,计划完成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13件(其中:2015年度调整项目1件,2016年度项目12件)。13件项目批复总投资753.28元,工程于2017年5月1日动工,于2017年10月完工。其中嵩阳街道新春邑村委会、杨林镇大树营村委会等11件移民后期扶持道路硬化项目于2017年9月21日顺利通过县级竣工验收。13件项目共硬化农村道路8436.6米,新建文化活动室680平方米,安装各型饮水管道17.8千米,解决了950人饮水安全问题。共完成工程投资705.58万元。
(2)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杨林集镇供水工程,计划总投资612万元,建设规模为解决1.85万人饮水安全问题。该工程于6月正式开工建设,截止目前完成投资612万元,形象进度100%;嵩明县小街集镇自来水厂原水输水管道新建工程,计划总投资712万元,于10月正式开工建设,预计年底完成投资712万元;嵩明县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完成实施方案的编制等待市级评审。
(3)嵩明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高效节水灌溉项目(第一期)项目总投资2458.35万元,该项目于2017年3月初获得昆明市水务局、昆明市财政局的批准建设(昆水复[2017]14号),随后,灌区管理局全体职工积极组织开展招标投标工作,于2017年4月中旬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媒介公开发布招标公告,并于2017年5月上旬完成招标工作。项目于2017年7月25日正式开工建设,目前建设完成泵站基础建设,DN600螺旋焊接钢管安装550m,水池基础浇筑,DN630 PE管约600m,DN450 PE管约700m等。完成投资2087万元,完成形象进度84.9%,预计年底完成投资2458万元;
(4)嵩明大型灌区历年结余资金项目,计划总投资5489.59万元,项目涉及嵩阳灌片、杨林灌片、小街灌片、牛栏江灌片共24条灌排渠总长22.26km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改造节制闸6座,配套或改造分水闸、人行桥、农用桥、闸涵等渠系附属建筑物共66座。控制灌溉面积5.81万亩,控制排涝面积4.37万亩。目前正在进行招投标前期工作,预计年底完成投资1800万元。
(5)嵩明大型灌区信息化建设项目如期完工。该工程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2016年完成投资1058万元,2017年完成投资442万元。
(6)牛栏江嵩明段治理项目计划完成投资2192万元,预计年底完成投资900万元。
(7)葛根塘与虎头坡连通工程项目估算投资3583万元,截止目前已完成招标代理机构、勘察设计单位的公开招标,设计单位正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写工作。
(8)积极推进干河水库前期工作,9月29日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专家评审,该项目估算投资1.76亿元,计划2018年开工,2020年完工。该水库为新建小(1)型水库,总库容507万立方米,兴率库容380万立方米,项目的建设主要解决县城片区供水矛盾,是县城发展的重要水源保障。
3、防汛抗旱工作扎实有效
一是提前启动防汛工作。结合我县实际,于5月1日起启动防汛值班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和灾情上报制度。二是加强水利工程管理,及时编制修订各种应急预案和防汛抢险预案,备足抢险物资,建立抢险队伍,严肃防汛纪律。三是认真安排部署,落实工作责任。汛期来临前,我局先后多次召开防汛抗灾工作会议,专题对防汛抗灾工作进行部署,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全方位落实各类防汛责任人。县水务局班子成员组成五个防汛指导组,分别对各镇(街道)防汛工作进行对口业务指导与工作协调。四是加大对水利设施、在建工程的安全检查力度,成立防汛安全检查组,在汛前对各自辖区内水库、堤防、护岸、河道、涵闸等所有水利设施逐一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五是认真做好清淤除障工作。针对我县河道、沟渠防洪标准低,行洪能力差的现状,研究制定清淤实施方案,扎实做好河道沟渠的清淤除障工作。截止目前,共投入清淤除障资金268万元(其中:嵩阳街道办93万元、杨林镇68万、小街镇51万元、牛栏江镇56万元)。
4、水政水资源管理不断强化
(1)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结合我县水情,以强化水资源管理为切入点,认真落实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全面加强企业节水管理,大力推广节水器具,严格执行节约用水“三同时”制度。
(2)加大水法规宣传贯彻力度。结合“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宣传活动,积极开展专题宣传和日常宣传,2017年3月22日至28日,水政科配合各基层水管单位,紧紧围绕“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宣传主题。认真宣传贯彻《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云南省抗旱条例》及《昆明市地下水保护条例》等水法规,明确水法规宣传的具体任务,在全县范围内面向广大干部群众组织宣传活动。宣传以突出节水和用水安全为主题,采用关注“嵩明水务”微信公众号、发放节水宣传资料、新闻媒体报道等宣传方式,共发放宣传单1万多份,手册1000册,手提袋3000个,接受群众咨询50余人次。
(3)加强水源地保护和水质监测工作。一是规划了《上游水库库区隔离栏工程实施方案》,本工程预计投资345.942万元。一期2017年计划完成普渡、小陡地、龙院、新村邑砖厂、水库大坝左右岸6个地段建围铁丝网库区隔离栏工程3174米,制作宣传牌46块,栅栏门15道,维修维护原建铁丝网库区隔离栏1197米,投资77.9127万元。投资30万元,现完成水库大坝左右岸等地段建围铁丝网库区隔离栏工程2292米,宣传警示牌12块,现完成工程量90%,其它地段工程正在抓紧施工。二是完成大石头水库实施隔离栏工程,修复隔离栏700米,建设隔离栏800米,警示牌7块等,投资15万元。三是完成八家村水库隔离栏建设133米,警示牌20块、垃圾池一个,投资6.09万元。四是加大水源地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今年来共巡查40多次。
规范了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卫生评价和水质卫生监测工作,完成了30个农村安全饮用水监测点的出厂水和末梢水取水样与样品送检工作。并对近期提升改造农村饮水工程4个水源点进行了水质取样检测,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提供科学依据。
(4)认真履行行政性收费。截止目前,全县共征收水资源费181万元;征收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57.8万元。
5、水利安全生产工作有效推进
一是调整了水务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与基层单位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制作了安全生产责任分工。二是参加省市县安全生产会议(视频)53次,参加市、县、水务局培训6次,下发开展汛期安全生产检查告知书4份,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 58起。安全检查 121(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在建、已建工程58(个/次),查出安全隐患25处,现隐患已整改完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嵩明县水务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嵩明县水务局
2.……
3.……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嵩明县水务局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1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7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7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8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水务局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5627.12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27.123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559.123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国家在水利建设项目资金的投入上有所提高。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收入占比分布图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水务局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5627.12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4.5536万元,占总支出的24.78%;项目支出4232.57万元,占总支出的75.2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减少450.4464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009.5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中从2017年1月1日起将四个乡镇水管站的人员经费下划四个乡镇财政所进行预决算,项目支出国家在水利建设项目资金的投入上有所提高。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占比分布图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94.553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50.446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从2017年1月1日起将四个乡镇水管站的人员经费下划四个乡镇财政所进行预决算。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6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38%。(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水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232.5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09.5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国家在水利建设项目资金的投入上有所提高。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17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及基金1264.57万元;2017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高效节水灌溉)404万元;龙王庙水库新建工程等1121万元;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833万元;上游水库引水工程等600万元;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费10万元。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水务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82.073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7.66%。与上年对比减少25.926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从2017年1月1日起将四个乡镇水管站的人员经费下划四个乡镇财政所进行预决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682.07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基本支出1394.5536万元;项目支出1287.52万元(相关支出情况);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说明可细化到项级科目,同时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占比分布图表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水务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5.5666万元,完成预算的185.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9486万元,完成预算的98.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618万元,完成预算的87.2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费预算没有安排资金,车辆运行费预算安排3万元资金。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2.2334万元,下降28.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6514万元,下降3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582万元,下降18.19%。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历行节约,大力压缩“三公”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486万元,占0.11%;公务接待费支出2.618万元,占0.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48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948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水务日常工作(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61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61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2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水行政、滇池保护、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及大型灌区建设的职能职责发生的接待支出,共接待52批次524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嵩明县水务局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8.9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5.9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公务用车改革后差旅费及车改补贴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车改补贴)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嵩明县水务局部门资产总额20958.76559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54.442007万元,固定资产20604.32358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6883.40912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3234.90956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4辆,账面原值48.4141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2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0958.765592 | 354.442007 | 20604.323585 | 37.5573 | 0 | 20566.766285 | 0 | 0 | 0 | 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39.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339.0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339.0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预算科负责牵头公开(省本级为单独公开),各州市若预算科决定单独公开则删除相关内容。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情况说明里没有介绍,但单位认为需要说明的情况在此说明。)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 .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3.政府采购:Government Procurement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4.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5.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相关编审要求向财政部门报送的,用以反映本部门、单位财务收支状况和资金管理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嵩明县水务局2017年决算公开表格.XLS20181016091648257
监督索引号5301270033320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