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63301000
嵩明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7年度
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依据国家、省、市、县关于城市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行使市政管理、环境卫生、城市绿化、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房产管理等方面城市管理相对集中的行政执法职能。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城乡规划、城市管理等的政策法规宣传;负责城市市容管理,对违反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市政管理、城市园林绿化等城市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教育、引导、劝阻、纠正或行政处罚;依法对违反城市规划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省、滇中产业新区管委会赋予的其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 坚定信心,强化责任抓落实。全局各科室、部门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深化执法体制改革工作为契机,以建立分工明确,责任到位、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的城市精细化管理模式为目标,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更坚定的信心,更昂扬的斗志、更踏实的作风和更有效的措施,履职尽责,确保全年目标圆满完成。
2. 紧盯目标,强化措施保落实。全局各科室、部门要紧紧围绕既定目标任务,对标对表,层层细化分解任务,层层明确工作要求,层层压实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到岗、到人。责任领导切实承担组织协调,统筹指导、追踪问效责任,组织牵头部门、责任人对照目标任务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破解工作难题,推动各项目标落到实处。责任人要树立大局观念和协作意识,服从责任领导和牵头部门工作调度,主动作为,积极配合,形成联合作战、不留死角工作局面。
3. 跟踪问效,强化监督促落实。全局各科室、部门要按照及时高效、职责明确,跟踪督办、强化问责的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落实具体人员,按时报送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管理部门差别化考核,年终考核被县考核办扣分的,扣除牵头部门相应分值(县考核办扣除分值的2倍)。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将对各责任部门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对工作落实行动迟缓、措施不力部门、责任人进行通报问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嵩明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嵩明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嵩明县城区环卫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7年嵩明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机关属行政机关,行政编制6人,年末实有人数5人,今年3月调入1人,10月新录用1人;嵩明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属于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人员39人,年末实有人数21人,4月新录用1人,8月调入1人;城区环卫站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人员10人,年末实有人数10人。
退休人员22人。其中:执法局3人,环卫站19人。
实有车辆编制27辆,在编实有车辆27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17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4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48万元,减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环卫站在职人员退休以及我单位因收入形势严峻,未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非税收入年度目标。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22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3万元,占总支出的23.7%;项目支出1747万元,占总支出的76.3%。与上年相比减少48万元,减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环卫站在职人员退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去年104名合同制人员的工资及其相关开支在此处列支,而今年度已则以项目经费的形式列支。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0.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9.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我单位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4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7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去年104名合同制人员的工资及其相关开支在基本经费中列支,而今年度则在此处列支,另外,上年度结转资金549万元在本年度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9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50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结转资金549万元在本年度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6%。主要用于2017年外贷项目省级贴息资金。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万元,主要用于2017年职工社保的缴纳。
3.节能环保支出182万元,主要用于2017年县城区环卫站人员经费及工资、合同制人员工资、执法车环卫站垃圾车辆运行经费、购垃圾桶经费以及垃圾中转站填埋场运行经费的开支。
4.城乡社区支出2005万元,预决算差1104万元,主要用于2017年公厕建设补助资金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7辆;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2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综合执法局招商引资、向上争取资金、拆临拆违的接待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无预算数,仅有决算数,故无法比较预算与决算的差异。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5万元,增35.8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6万元,增长92.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万元,下降22.9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执法执勤车辆老化,维修维护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万元,占72%;公务接待费支出5万元,占28%。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3万元,主要用于执法执勤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2.公务接待费支出3万元。
国内接待费支出3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4批次,接待1025人次。主要用于综合执法局招商引资、向上争取资金、拆临拆违的接待支出。我单位无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4万元,主要原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去年104名合同制人员的工资及其相关开支在此处列支,而今年度已则以项目经费的形式列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办公费、水电费以及办公楼搬迁修缮的相关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单位资产总额86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40万元,固定资产127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867 | 740 | 0 | 110 | 0 | 17 | 0 | 0 | 0 | 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我单位于2018年7月23日在中国 嵩明网上对《嵩明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进行公示、公开。http://www.kmsm.gov.cn/c/2018-07-23/2946265.shtml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1.支出增长率:衡量行政单位支出的增长水平。计算公式为:
支出增长率=(本期支出总额÷上期支出总额-1)×100%
2.当年预算支出完成率:衡量行政单位当年支出总预算及分项预算完成的程度。计算公式为:
当年预算支出完成率=年终执行数÷(年初预算数±年中预算调整数)×100%,年终执行数不含上年结转和结余支出数。
3.人均开支:衡量行政单位人均年消耗经费水平。计算公式为:人均开支=本期支出数÷本期平均在职人员数×100%
4.项目支出占总支出的比率:衡量行政单位的支出结构。计算公式为:项目支出比率=本期项目支出数÷本期支出总数×100%
5.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占总支出的比率:衡量行政单位的支出结构。计算公式为:
人员支出比率=本期人员支出数÷本期支出总数×100%
公用支出比率=本期公用支出数÷本期支出总数×100%
6.【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相关编审要求向财政部门报送的,用以反映本部门、单位财务收支状况和资金管理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7.【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8.【政府采购】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嵩明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8年10月15日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63301111
执法局2017年决算公开表201810160944016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