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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1810-105728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8-10-15 10:04
名 称: 嵩明县防震减灾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文号: 关键字: 嵩明县,防震,减灾,年度,决算

嵩明县防震减灾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8-10-15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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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12700141901000

嵩明县防震减灾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嵩明县防震减灾局是嵩明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防震减灾工作的县政府职能工作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近期“三定方案”的规定,嵩明县防震减灾局作为嵩明县地震行政执法机关,是地震行政执法的主体,依法履行下列工作职能和行政执法职责:

1、宣传、普及、贯彻、执行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地震行政执法的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拟定全县防震减灾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承担县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及协调全县防震减灾工作;拟订全县防震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

2、向立法机关提出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地震行政执法的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和宏观信息联络员培训;会同有关部门组建和培训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

3、监督下属地震行政执法机构的行政执法工作;开展防震减灾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承担全县防震减灾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推进防震减灾体制建设及相应经费渠道的建立和完善;监督检查政府安排的防震减灾建设项目及专项资金的使用;

4、积极推进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和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加强全县地震台站及网络信息系统建设和指导全县群测群防工作;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科学技术研究及地震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5、负责和指导全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综合管理工作并实施行业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防范地震次生灾害;

6、制订和修改完善全县《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全县地震应急救援专用设备和救灾物资储备;建立和完善紧急救援征用体制及救灾物资调集、更替、管理制度;

7、实施省、市地震监测预测跟踪方案;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地震灾害调查、评估和灾情速报,参与全县地震灾区重建计划的制订、实施;

8、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的其他职责;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安排布置和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2017年底全局实有退休干部职工7人;实有在岗干部职工5人,其中,局长1人、主任科员1人、科员1人,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人;从学历划分,其中,硕士研究生1人、大学4人;从行政执法划分,取得云南省人民政府防震减灾类《行政执法证》人员3人。2017年实有车辆1辆,为行政执法与应急救援车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防震减灾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1059063.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59063.00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年初结转和结余1375.90元。与上年对比收入合计减少12%,主要原因为一月退休一人,年中辞职一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

嵩明县防震减灾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1059063.0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375.9,其中,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2200404地震监测支出862819.00元、22004地震事物862819.00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合计减少12%%,主要原因为一月退休一人,年中辞职一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3.4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6.5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防震减灾十项能力建设经费3万元、地震观测及仪器设备维护经费2万元、防震减灾宏观信息联络员培训经费1万元、地震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培训、宣传教育、应急救援培训和疏散演练、避难场所规划建设经费1万元等各项费用合计柒万元整(¥70000.00)已划拨县防震减灾局,其中已完成震情跟踪与保障工作、群测群防工作和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共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防震减灾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9063.0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36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36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3.地震监测支出86281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74%。主要用于地震事务、地震监测和地震预测预报;

4.住房保障(类)支出825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我局2017年公务接待费用为1.33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为0.35万元,我局2017年无因公临时出国(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会议及公务接待费用

我局2017年公务接待费用为1.33万元。

我局对公务接待费用实行需接待部门的经办人员向领导请示,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报销时必须由经办人员签字,经分管领导审批后,财务科核报。经自检自查,我局不存在公款大吃大喝及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情况。接待费相比2016年减少12568,原因是接待次数、数量同步减少、接待费用标准降低。

2.公务用车运行费用

我局2017年公务用车为0.35万元。

我局对公车运行费用实行单列记账,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统一保险和统一报废制度。经查,我局在公车改革期间如实登记上报公务车辆情况;节假日严格执行公务车辆封存备案制度;不存在超标准配备公车或豪华装饰公务用车行为;不存在公车入私户行为。相比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减少9467元,原因是我局2016年9月之前有两辆公务车(云AH6857桑塔纳和云AHP999哈佛越野车),2016年10月封存云AH6857桑塔纳(待报废),现今有云AHP999哈佛越野车。

3.因公临时出国(境)

我局2017年无因公临时出国(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41.26


241.26

227



14.26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县防震减灾局无政府采购。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五)相关口径说明

1. “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六)绩效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嵩明县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云财预〔 2016〕98号)执行,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和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详情见附件《嵩明县防震减灾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政府采购】 Government Procurement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部门预算】是编制政府预算的一种制度和方法,由政府各个部门编制,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政府预算。部门预算的实施,严格了预算管理,增加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是防止腐败的重要手段和预防措施之一,是当前财政改革的重要内容。

【预算管理】是指利用预算对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单位的各种财务及非财务资源进行分配、考核、控制,以便有效地组织和协调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完成既定的经营目标。

【预算编制】是指各级政府、各部门、各预算单位制定筹集和分配预算资金年度计划的预算活动,是预算法必须规范的主要内容。预算编制应当遵守国家编制预算的原则,按照编制办法和程序进行。对此,我国《预算法》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相关编审要求向财政部门报送的,用以反映本部门、单位财务收支状况和资金管理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41901111

2017年决算公开表

附件4:县防震减灾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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