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财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31801000
嵩明县财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嵩明县财政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嵩政办通〔2010〕130号批准“三定”方案,嵩明县财政局是嵩明县经济综合管理部门之一,承担着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政策,宣传党和国家的金融方针政策,搞好增收节支,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强化财政资金使用监管,建设公共财政,服务全县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职责。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狠抓增收节支,财政收支执行平稳。全年完成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08013万元,同口径增长8.1%,超新区下达目标任务数108000万元13万元,其中:县财政局完成地方一般预算收入21742万元,完成预算调整任务数16400万元132.5%,超5342万元。完成地方一般预算支出255583万元,同比增长15.8%,增34859万元,其中:民生支出完成212462万元,占一般预算支出的83.1%;八项支出完成204001万元,同比增长38.87%,增57099万元。
(2)积极发挥职能,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全年共争取上级资金118416万元,占目标任务11.5亿元的103%,超3416万元,其中:县财政局完成10445万元,完成目标任务8500万元的122.9%,超1945万元。完成融资681205.5万元。
(3)落实支农惠农政策,全面助推脱贫攻坚。拨付中央农业支持保护补贴1101万元。兑付资金627万元,用于全县543户农村危房改造。争取上级财政奖补资金706万元,整合资金5146万元,顺利实施“一事一议”美丽乡村财政奖补项目66个。投资516.51万元建成建成高标准农田3300亩,渠道19条共计5.1公里,渠系建筑物71座,田间干道6条共计4.9公里,示范推广1万亩无公害、标准化、规模化蔬菜种植。
(4)强化财政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对全县99家预算管理单位的非税收入收缴、专项资金使用、结余及存量资金情况进行检查,盘活存量资金3900万元。二是组织开展涉农资金、“三公”经费、存量资金、非税收入、财政四位一体等专项资金监督检查10余次。三是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在预算编制中三公经费支出做到只减不增,同时要求,各部门通过网络公开“三公”经费情况。四是加大政府采购项目的监管力度,至9月底,全县采购金额共计3095万元,节约采购资金277万元,资金节约率为8.2%。五是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内部控制建设。六是认真开展防范并配合清理非法集资活动。
(5)完善财政制度,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一是根据全县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要求,狠抓改革进度,制定出台《政府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等政策文件5个。二是根据省、市(新区)对我县财政管理体制,及时调整县对镇(街道)财政管理体制。三是采取询价方式选取第三方中介机构,对我县2016年预算安排的5家预算单位的4个项目进行绩效评价,评价金额6463.98万元。四是规范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五是完成公车改革,清理留用车辆210辆,拍卖车辆118辆。分三批对符合条件的153辆公务用车进行了报废和资产核销工作。
(6)强化“两个”责任,持续推进自身建设。一是党政领导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和“两个责任”“1+7”制度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二是党政领导主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做好理想信念教育和理论武装工作。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开展,组织各类学习培训50余次。制作廉政文化展板、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等宣传展板20余块,组织全民健身运动会、挂钩帮扶、结对共建、访贫问苦、慈善一日捐等活动15余次。三是修订完善考勤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20项,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四是持续深入纠正“四风”。按要求严格开展违规津补贴清理工作,认真整改到位。继续推进六个严禁。全局副主任科员以上干部20人全部签订了“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承诺书”。五是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尤其是将第一种形态的运用贯穿于本职工作中,开展廉政谈话10人次,提醒谈话30人次。
二、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嵩明县财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嵩明县财政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4人。其中:行政编制3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4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7人),事业人员2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财政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1547.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47.5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财政收入1563万元,减少15.4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人员变动及工资调整。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收入占比分布图表)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财政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1410.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5.92万元,占总支出的98.94%;项目支出15万元,占总支出的1.0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总支出1613.30万元对比,基本支出减少202.3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整,厉行节约,压减支出。项目支出增15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日常工作开展经费。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占比分布图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95.92万元。与上年1613.3万元,对比减少202.3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调整,厉行节约,压减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11.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84.1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0%。(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财政部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1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基层会计工作建设及财政绩效及其他金融部门监督工作开展。(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财政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10.9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202.38万元,减少13%,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调整,厉行节约,压减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97.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85%。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相关支出情况);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3.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相关支出情况);
3. 金融(类)支出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4%。主要用于金融部门其他监管工作经费支出(相关支出情况);
4. 住户保障(类)支出78.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6%。主要用于公积金缴纳(相关支出情况);
(说明可细化到项级科目,同时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占比分布图表等)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财政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6.3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1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16万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年初无预算安排。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8.11万元,下降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20万元,下降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91万元,下降54%。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比2016年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公车改革运行费减少及公务接待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9万元,占34%;公务接待费支出4.16万元,占66%。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1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单位公务活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 公务接待费支出4.1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3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业务工作检查及项目实施等(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嵩明县财政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4.1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17.4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减少部分财政其他事务支出,压缩不必要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正常业务开展相关支出(相关使用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嵩明县财政局资产总额2162.2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83.50万元,固定资产778.7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8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4.9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 辆,账面原值 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8项,账面原值29.77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162.21 | 1383.50 | 778.71 | 458.16 | 25.28 | 295.27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6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2017年绩效自评信息已按要求在中国嵩明网上部门预决算栏按时公开,公开链接为:http://www.kmsm.gov.cn/c/2018-08-30/2990116.shtml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情况说明里没有介绍,但单位认为需要说明的情况在此说明。)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 “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政府采购】 Government Procurement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相关编审要求向财政部门报送的,用以反映本部门、单位财务收支状况和资金管理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31801111
嵩明县财政局2017年决算公开表201810170839346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