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规划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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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规划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嵩明县规划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嵩明县规划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 贯彻执行国家、省和滇中产业新区有关城乡规划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拟定全县城乡规划管理的办法。
2. 负责配合滇中产业新区编制全县总体规划、产业规划、重大专项规划;负责和相关部门共同组织编制公共设施专项规划,负责统筹道路交通、给排水、电力、燃气、电信、广电、输油管道、公共地下空间等基础设施专业规划,并纳入到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组织编制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参与有关的土地、环保、林业、产业、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3. 指导镇(街道)编制集镇及村庄规划。
4. 负责全县规划地理信息系统的创建、更新、维护与管理。
5. 负责县城规划区内历史街区与历史建筑保护相关规划工作。
6. 负责嵩明城市、镇规划区范围内的规划管理工作。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及提供规划设计条件。
7. 负责城市规划区内临时建筑物、构筑物的规划管理和审批。
8. 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市政工程的验线、基础验核、规划核实等批后管理,出具规划核实意见。
9. 负责嵩明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10. 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嵩明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 编制《嵩明县分区空间发展规划》,统筹全县规划。
2. 加快编制《嵩明县老城区概念性城市设计》,推进棚户区改造。
3. 积极协调“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完成相关深改工作。
4. 积极推进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村庄规划,确保今年农村建房规划许可覆盖率达80%以上。
5. 统筹推进城市供排水、弱强电、道路交通、景观绿化、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防灾应急设施等规划建设。
二、 部门基本情况
1. 内设机构。嵩明县规划局机关设5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规划技术科、市政规划科、地理信息科、规划管理科。
2. 人员编制情况。嵩明县规划局机关行政编制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2017年内实有人员8名,无人员增减。
3. 退休人员1人。
4. 实有车辆编制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调整预算收入308988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89889元,占总收入35.2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000000元,占总收入64.73%。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135933元,占总收入4.4%,城乡社区收入880178元,占总收入28.49%,住房保障支出73778元占,总收入2.38%。
2017年调整预算收入比2016年减少440113元,降幅12.4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436233元,增幅80.3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减少987080元,降幅33.04%。预算调整原因:一是人员由4人增加到8人,二是2017年工资调整增加,三是政府规划编制经费有限,四是项目逐步推进,按合同进度付款。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206388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89889元,占总支出52.8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74000元,占总支出47.19%。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1089889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5933元,城乡社区支出880178元,住房保障支出73778元。2017年度支出比2016年增加33887元,增幅1.7%。增加原因:一是人员由4人增加到8人,二是2017年工资调整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机构完成规划编制任务,规划编制专项经费支出974000元。与2016年项目支出1487080元对比下降52.68%,主要原因为项目按编制进展及合同约定付款,有项目经费结转至下一年度。具体项目开支为《嵩明县分区空间发展规划》应付款90000元,《嵩明县老城区概念性城市设计》首付款800000元,《嵩阳旧城改造功能定位及建筑风格元素提炼和空间形态研究》首付款84000元,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规划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9889元,占总支出52.81%。与2016年度对比增加50.49%,主要原因为人员由4人增加到8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59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47%。
(2)城乡社区支出8801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76%。
(3)住房保障支出737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7%。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规划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3657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657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单位人员由4人增至8人,同时2017年会议及项目增加,相应接待人数增加。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1940元,增幅112.99%。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940元,增幅112.99%。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单位人员由4人增至8人,同时2017年会议及项目增加,相应接待人数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3657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务接待费支出3657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657元,接待人次106人。主要用于县规委会会议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嵩明县规划局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89889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嵩明县规划局资产总额2648516.08元,其中,流动资产2648516.08元,固定资产0元,无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64.8516 | 264.8516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7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结转,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共计2526000元,原因为项目付款按合同及进度支付。
(五)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县财政局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在编制2017年县级部门预算时,对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资金同步编制预算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上报、同审核、同批复”。 嵩明县规划局部门资金为财政全额拨款。2017年调整预算收入308.98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8.9889万元,占总收入35.2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00万元,占总收入64.73%。2017年度支出206.38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8.9889万元,占总支出52.8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7.4000万元,占总支出47.19%。2017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结转,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共计252.6000万元,原因为项目付款按合同及进度支付。做好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工作。2017年度对纳入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跟踪监控,定期向县财政局报送跟踪情况。跟踪监控项目资金总额200万元,共3个项目分别为《嵩明县分区空间发展规划》、《嵩明县老城区概念性城市设计》、《嵩阳旧城改造功能定位及建筑风格元素提炼和空间形态研究》,及时掌握重点项目的实施进度和绩效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 “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 部门预算
部门预算,是编制政府预算的一种制度和方法,由政府各个部门编制,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政府预算。部门预算的实施,严格了预算管理,增加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是防止腐败的重要手段和预防措施之一,是当前财政改革的重要内容。
2. 预算管理
预算管理是指利用预算对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单位的各种财务及非财务资源进行分配、考核、控制,以便有效地组织和协调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完成既定的经营目标。
3. 预算编制
预算编制是指各级政府、各部门、各预算单位制定筹集和分配预算资金年度计划的预算活动,是预算法必须规范的主要内容。预算编制应当遵守国家编制预算的原则,按照编制办法和程序进行。对此,我国《预算法》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4. “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5. 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33301111
嵩明县规划局2017年决算批复公开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