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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1810-105643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8-10-12 16:37
名 称: 嵩明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文号: 关键字:

嵩明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8-10-12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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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12700143001000

嵩明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县政务服务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县政务服务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嵩明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简称县政务服务局,成立于 2008年5月,是县委、县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服务群众的窗口单位.其主要职责有:

(一)负责嵩明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场所,下同)的建设。根据嵩明县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不断完善政务服务中心的运行机制,建立健全政务服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参与相关部门推动和促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县政府各部门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窗口”,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管理、服务和监督工作。

(三)建立联合审批制度,负责组织和协调需要几个部门“窗口”联合办理的审批事项,以及上报市级有关部门审批事项的工作。

(四)负责完善各“窗口”的办公条件,优化政务服务中心的政务服务环境,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服务。

(五)负责政务服务中心各单位“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各“窗口”工作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负责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考评、考核。

(六)负责政务服务中心的对外宣传与联系,提高政务服务中心的对外影响力、吸引力。

(七)负责政务服务中心的信息化建设,协调政务服务中心与各部门间的计算机联网,做好局机关和政务服务中心的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维护工作。负责向县委、县政府领导报送政务服务的有关信息资料。

(八)指导、协调督查县属分中心相关工作;指导、督查各园区及各镇为民服务中心的工作。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 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大厅改造和信息化设备采购全面完成;

2. 开展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3. 推动事项标准化建设和办事公开,持续推进阳光政务建设;

4. 建设严密规范的监管体系,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覆盖监管;

5. 中介服务管理服务规范有序效果明显;

6. 持续抓好作风和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平稳有序。

二、 部门基本情况

1、 机构情况。县政务服务局机构规格正科级,下属的交易中心成立于2012年9月,机构规格副科级,属全额拨款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服务科、监管科、交易中心四个部门。

2、 人员情况。核定行政编制5名,工勤1名,事业编制8名。现有在职在编人员共13名。包括行政5名,工勤2名,事业6名。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合计228.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28.0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无其他收入。

2016年收入合计182.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82.1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无其他收入。

2017年总收入较2016年增加45.89万元,增加25.19%,主要人员工资和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支出合计228.0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

2016年支出合计182.1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

2017年总支出较2016年总支出增加45.89万元,增加25.19%,主要人员工资和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政务服务和下属事业单位公共资源交易等机构的正常运转,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万元,压缩了16.7%,精简了日常公用经费,节约了行政运行成本。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县政务服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8.0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4.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16%。主要保障县政务服务局正常运转和日常人员及办公经费。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主要用于开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残保金等经费开支;

3. 住房保障支出12.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主要用于缴交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县政务服务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8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8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为0万元。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下降2.3万元。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县政务服务局无公务用车。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财政拨款支出2.81万元,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务接待费财政拨款支出2.81万元,均为国内接待,主要用于相关工作需求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县政务服务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万元,主要是财政困难,压缩预算。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政务服务大厅和交易大厅的网络租用、保安保洁、法律顾问、办公耗材、培训费、会员费、差旅费、接待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至2017年12月31日,县政务服务局资产总额194.5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9.83万元,固定资产164.7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4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4.14万元。2016年因公车改革,将原有车辆1辆处置,账面原值14.66万元,同时,增加资产0.5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合计

1

194.59

29.83





164.76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5万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县政务服务局2017年绩效自评信息已按要求在中国嵩明网上单独公开。

(五)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1.部门总体目标。2017年,嵩明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相关工作安排部署,坚持以创新抓服务,以纪律作保证,以优质高效为目标,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强化内部管理,按照“两集中、两到位、两终结”和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工作要求,积极推进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及“互联网+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投资服务+综合监管”的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2.部门项目具体计划目标。

(1) 全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即一网四中心)体系建设工作;

(2) 持续推进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工作;

(3) 不断完善省政务服务平台的相关内容,全力抓好标准化事项的建设和录入工作;

(4) 对进场交易项目的招投标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查备案,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诉、举报进行调查处理;

(5)建立完善的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失信惩戒的工作机制。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嵩明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七)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 “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 政府采购:Government Procurement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3. 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相关编审要求向财政部门报送的,用以反映本部门、单位财务收支状况和资金管理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43001111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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