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经济贸易和投资促进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32201000
嵩明县经济贸易和投资促进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嵩明县经济贸易和投资促进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嵩明县经济贸易和投资促进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嵩明县经济贸易和投资促进局是县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之一,主要负责全县招商引资、工业经济、商务贸易、节能降耗、电网建设、民营经济发展和改制企业服务等职能职责。主要服务着在嵩发展的工业企业、商贸企业,来嵩投资洽谈企业和个人,同时服务管理13家原工业、商业等国有和集体改制改革企业。近年来,我局紧紧围绕全县建设核心主城和工业新城、职教新城、文旅新城、农业新城、物流新城“一主五新”的重大+6部署,坚持以招商引资为统领,突出工业经济两大重点,筑牢改制企业维稳、基层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三个保障,抓实招商引资、工业经济、商务贸易、节能减排四项工作,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局领导班子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新一轮“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和“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狠抓基层党建、综治维稳和意识形态工作。局领导班子围绕全县经济发展大局,以招商引资为统领,突出工业经济、商务贸易两项重点,落实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改制企业服务维稳三项保障,抓好电网建设、节能降耗、民营经济、项目建设、深化改革和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2017年,招商引资创新推动。全县共有招商引资项目60个,实际到位内资177.45亿元,实际利用外资7014.99万美元,到位省外内资50.4亿元,超额完成新区目标任务。北汽新能源、东风汽车、江铃汽车、清华启迪、中汽中心等项目落户嵩明。今年现代物流类项目实际到位资金25.83亿元,完成县下达目标“实际到位资金18亿”的 143.5%。工业经济稳中有升。今年,喜源电力、欧诺斯门业等7户企业成功“入规”,全县规上工业企业达84户;全县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5%,全县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47.9亿元,同比增长98.9%。今年燕京啤酒、康师傅饮品、恒丰食品3户企业成功认定为市级企业技术中心。为燕京啤酒、康师傅等40余户企业争取稳增长资金2349万元。我县单位GDP能耗下降12.45%,超额完成县下达万元GDP能耗下降3.2%以上的目标任务。2017年拆除云南嵩明县拦江水泥和四营水泥厂生产线2条,共淘汰水泥落后产能46万吨。高深橡胶、万里化工制漆、雄颢包装制品3户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全年减收企业电费4500万元。商务贸易繁荣有序。今年心香苑等2户企业成功入限,全年有8户企业入限,我县限额以上商贸企业累计达28户。我县外贸进出口总额完成6935万美元,较去年同期增加33.6%。我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累计完成34.3亿元,比上年增13.6%,超额完成13%的目标增速。加快电商平台建设,开展“昆明市电子商务示范县”创建验收工作,云田商城正式运营。牛栏江镇电子商务服务站投入运营,杨林、小街电子商务服务站正在建设中。电网建设推进顺利。着力推进大树营、小圆山、阿里塘输变电工程和35千伏阿花、阿罗线建设,全年累计完成电网建设投资4856万元,目前110千伏阿里塘输变电项目已完成建设;110千伏小圆山输变电项目、35千伏阿花线和35千伏阿罗线新建工程已启动建设;110千伏大树营输变电工程已完成选址,正在有序推进;2016年10kV配电网基建项目、2017年10kV配电网规划项目正在按计划推进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嵩明县经济贸易和投资促进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嵩明县经济贸易和投资促进局机关。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嵩明县经济贸易和投资促进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4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13人。
离退休人员25人(含原物资公司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4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其中:节能监察大队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经济贸易和投资促进局2017年完成财政总预算(含调整)收入1885.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83.22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02.5万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1557.57万元增328.15万元,增21.07%,,主要原因是年内加大了对中小企业以及电子商务扶持力度,项目支出增大。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经济贸易和投资促进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1885.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5.10万元,占总支出的34.21%;项目支出1240.62万元,占总支出的65.79%。与上年对比,比上年1557.57万元增328.15万元,增21.07%,,主要原因是今年在职和离退休人员新增2017年改革性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开始缴费,人员经费增加幅度较大;中小企业发展及电子商务专项扶持资金大幅提升。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局机关及下属3个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45.10万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602.29万元增42.81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新增了2017年改革性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开始缴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39.3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3.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05.7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6.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经贸局及所属3个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40.62万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955.28万元增29.9%,主要原因是当年项目增多,加大了项目资金投入。具体项目开支是:
1.纳税及招商引资奖励资金(含市级奖励)264.32万元,县经贸局于2017年5月按照《嵩明县纳税优秀企业奖励办法》和《嵩明县招商引资工作实绩考核奖惩办法》,经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对纳税优秀企业和完成招商引资任务的乡镇园区、县直单位、招商先进个人进行了奖励。较好地推动了全县招商引资任务的圆满完成。
2.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772.5万元,主要是县级对完成县本级税收任务较多的企业给予的扶持资金。
3.市级补助资金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建设项目50万元,主要用于中心房屋修缮、办公设备固定资产购置及办公公务开支。扩销促产、规上企业以奖代补资金5万元,主要用于工业经济工作民营企业服务工作经费。
4.市级资金兰茂美食节补助30万元,主要是县级开展美食节活动给予县餐饮协会的活动补助;统计监测经费3.8万元,主要用于商贸零售企业开展统计监测培训、会务等公用开支;限上企业稳增长促销活动经费9万元,主要用于新春欢乐购商贸企业促销活动奖励;批零住餐对县区补助6万元,主要用于商务批零住餐业工作经费。
5.电子商务专项经费1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电子商务示范县建设对达到条件的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的奖励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经济贸易和投资促进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83.2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3%。与上年对比,比上年1255.57万元增427.65万元,增34.1%,主要原因是今年在职和离退休人员新增2017年改革性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开始缴费,人员经费增加幅度较大;中小企业发展及电子商务专项扶持资金大幅提升。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48.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4%。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招商引资和纳税优秀企业奖励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609.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2%。主要用于中小企业发展扶持;
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主要用于商业流通中市场监测、培训等流通事务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218.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主要用于中小企业发展扶持;
6.住房保障支出34.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经济贸易和投资促进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30.9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3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1.68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除公务用车安排预算2万元,其他公务接待和因公出国(境)没有安排预算。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36.39万元减少5.41万元,下降14.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2.14万元,减100%;本年度没有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27万元,增3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54万元,降20.4%。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使“三公经费”明显降低。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31万元,占30%;公务接待费支出21.68万元,占7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3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无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31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招商引资项目选址、下企业服务、商务、节能工作执法检查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1.6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1.68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00批次,接待人次4300人。主要用于招商引资项目洽谈,外出招商推介,下基层服务企业误餐,上级部门调研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无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经济贸易和投资促进局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2.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7%。与上年对比,比上年增100%,上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 202.5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100%,主要用于对纳税优秀企业奖励120.5万元,对中小企业政策扶持10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嵩明县经济贸易和投资促进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5.79万元,与上年117.69万元对比减11.8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坚持厉行节约,大力压缩三公经费,使机关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呈下降趋势。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开展工作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嵩明县经济贸易和投资促进局资产总额944.6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50.22万元,固定资产594.3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在建工程0,无形资产0,其他资产0(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6.4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9.4万元。处置车辆3辆,账面原值35.42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944.6 | 350.22 | 594.39 | 372.94 | 42.7 | 178.75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未能有效执行《政府采购法》,货物采购和购买服务均未上报审批,已列入来年整改主要事项。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为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实现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根据县财政部门要求,嵩明县经济贸易和投资促进局认真做好绩效管理工作,年内开展了绩效目标编制、绩效运行跟踪监控、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等工作,绩效支出自评结果在中国嵩明网惊醒了公示。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政府采购】 Government Procurement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相关编审要求向财政部门报送的,用以反映本部门、单位财务收支状况和资金管理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32201111
2017年决算公开表20181012082613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