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人民政府嵩阳街道办事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12700456301000
嵩明县嵩阳街道办事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嵩明县嵩阳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嵩明县嵩阳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议、决定、做好辖区内的各项行政事务管理服务工作。
(二).拟定街道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研究决定街道经济社会发展、城乡管理、社区(农村)建设及服务等方面的重大问题,促进街道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组织、管理和监督街道办事处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街道和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搞好街道财源建设;监督、管理和服务辖区内各种经济组织。保障企业自主经营权;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大力发展街道经济。
(四).强化城镇管理职能,组织开展城镇和村庄规划编制,做好辖区城镇建设、市容管理、环境整治及绿化、美化、亮化工作,优化发展环境。
(五).职责分工做好街道辖区内国土资源管理、基本农田和耕地保护、土地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灾害防治、环境保护等工作。
(六).落实国家各项惠农政策,做好社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业、林业、护林防火、水土保持等各项工作。
(七).负责街道内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开展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普法教育,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协调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促进违法人员帮教转化,建立良好的法制环境;做好群众工作,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
(八).大力发展街道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做好辖区各类人员的社会保险、就业服务、社会救济、拥军优属、殡葬改革、人口和计划生育、住房改造、抢险救灾、安全生产等工作,为辖区各类单位提供优质的服务和良好的发展环境。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经济建设稳步推进
地方预算收入完成1637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截止11月底完成37.4亿元;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27.91亿元,占目标任务26.5亿元的105%。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为9.1%,超过年度目标任务7.5%的1.6个百分点。新增入限企业2户,圆满完成目标任务。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13%。在国庆花博会、矣铎桃花节、大庄牡丹节等期间累计实现会展业总收入605万元。2017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123元,较2016年增长8%。
2.农业农村工作稳步提升
粮食作物产量19161.8吨,大春种植32206亩,产量13801吨;小春种植29900亩,产量5360.8吨;发展间套种植12000亩。完成蔬菜复种10.22万亩,产量20.93万吨,产值2.75亿元。花卉复种1.1083万亩,鲜切花产量3.626亿枝,产值1.5968亿元。种植水果10900亩,水果产量9042吨。全年完成节能灶250口,太阳能140眼;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蔬菜农残检测工作,共检测蔬菜样品536个,检测合格率98.6%。种植烤烟1650亩,完成烤烟收购24万公斤,中上等烟收购比例96.26%,完成税收160.5万元。
3.脱贫攻坚深入开展。
嵩阳街道有建档立卡户190户766人。严格按照国家扶贫标准,认真开展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建档立卡户已脱贫退出127户524人,将符合国家扶贫标准的非建档立卡农业户籍农村常住人口19户83人新增为建档立卡贫困管理对象。申报东村社区干河、菜子箐小组易地扶贫搬迁等4个基础设施项目,其中3个基础设施整村推进项目主体已完工。产业扶贫正加快实施。实施易地搬迁任务数为52户193人,目前已完成搬迁点的场平及挡墙支砌,主体工程加快建设中。完成东村、大营、新春邑等22个社区645户的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入户调查。2017年县级下达街道脱贫攻坚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计划30户,开工率100%,竣工率90%。
健康扶贫深入推进。完成190户建档立卡户健康扶贫政策宣传,100%张贴 “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政策明白卡。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766人进行家庭医生签约,签约率100%。按照健康扶贫30条的医保报销比例对建档立卡户到医院看病产生的医疗费用进行回补,街道垫付回补77人合计8.09万元。
4.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教育事业蓬勃发展。投入192万元,妥善解决了嵩阳一小综合楼建设用地历史遗留问题;补助新春邑中心幼儿园、黑营盘小学及幼儿园共25万元。辖区内三所中学中考540分以上考生70名,辖区内小升初考试290分以上考生33名;适龄儿童入学1144人,入学率100%,适龄幼儿入园1213名,入园率100%;小学和初中巩固率达99%,初中三年完学率达98%。教育惠民政策全面落实,嵩阳19所、6073名农村小学学生享受营养餐;发放2339名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300万元。全面贯彻落实“两免一补”等政策,各项惠民政策成为“民生工程”、“放心工程”和“阳光工程”。
社会保障拓展延伸。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完成99912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2.33%,建档立卡贫困户766人100%参保。完成城乡居民参保续保47420人,占县下达任务数的100.9%,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335人,占县下达任务数3300人的101.1 %;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完成2812人,占县下达任务数2800人的100.4%,农村劳动力转移收入完成3787.35万元,超额完成县下达的年度指标任务。发放小额担保创业贷款、贷免扶补贷款1000万元。上禾居委会成功创建 “昆明市农业创业示范村”。对不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人员进行清退,目前嵩阳街道享受农村低保共有1611户、1639人,176人享受城镇低保,做到“应保则保,应退则退”。累计发放分散五保82人资金52.1万元;累计发放孤儿补助资金4人共5万余元,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6人补助资金共6.4万元。累计提供医疗、教育、住房、临时救助等困难人群237人,兑付救助资金121万元。全年共对受灾群众发放棉被594床、衣服538套、棉大衣31件、大米20余吨。
5.城乡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安居工程全面实施。完成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入住1416户,占街道保障性住房总数的90.4%。基础设施不断夯实。完成黑营盘、大村子等6个居委会村间道路硬化6.71公里。新建城市公厕6座,改造提升城市公厕9座、新建建制村公厕10座。
重点项目扎实推进。完成兰茂路南北段、213线、杨嵩大道、中石油管线、黄小路、小龙高速嵩明服务区(改扩建)、军长路与小龙路连接线、工业园区汽车产业配套项目、职教园区1、2号路等重点项目征地约2270亩,有效保障了重点项目建设用地。东北街综合商贸综合服务中心、东北街社区服务中心等城市预留用地正按照一地一策加快推进,预计2018年一季度可开工建设;嵩明县生猪屠宰场项目累计完成投资4500余万元,建设厂房11000平方米,目前已建成试生产;棚户区改造项目已制定旧城片区、西片区、长松园片区征迁补偿安置方案,并于11月底完成了听证会的法定程序,报县政府审定发文。完成棚户区改造城北片区中介机构招标工作,拟定长松园片区、县城西片区征迁补偿安置工作任务分解方案。棚改项目城北一、二号地块、城西一号地块累计完成安置房建设5826套。
6.环境保护得到加强,城乡统筹发展
生态环境持续向好。整合各方面资金,集中投入打造特色亮点,以点带面,提升“七改三清”工作成效。累计投入资金177.9万,动员全街道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做好国家级卫生县城复审及国家级园林县城复审工作。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制度得到全面落实,执行率达到100%,“三同时”达到100%。严格执行工业固废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工作制度,加大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力度,工业固废处置率、综合利用率均达到96%;加大对农业废弃物倾倒行为的整治力度。大力实施以“四河两库”治理为重点的牛栏江水环境综合整治,出水水质显著提升。制定嵩阳街道2015—2017年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加大开展节约用水宣传,鼓励公众参与节水工作,形成全社会关心水、爱护水、节约水的良好氛围。
土地管理和违建整治卓有成效。召开2次土地管理专题工作会研究部署我街道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强化国土资源监察管理、加强耕地保护力度。2017年共查处违建行为241起,下发停工及拆除通知书241份;查处土地违法用地371宗,违法用地面积583.7亩,组织大规模整治行动13次,抽调干部职工、居委会干部2000余人次,拆除违章建筑物39宗,建筑面积共8550平方米,处置率达100%。关闭街道11个非煤矿山企业,制止无证开采行为,查处矿产资源违法36宗,有效遏制了违法占地、加层和无序建房现象的势头。
7.坚持依法行政,行政效能实现新提升
依法行政全面推进。正确处理好改革与发展的关系,不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始终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推行“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效能政府”等政府四项制度,不断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政府服务经济发展,强化社会管理的能力。
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切实做好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机关工作。街道四星级为民服务中心全年共办件62380件,其中承办件33995件,咨询件28385件,办结率100%,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举行3个重大决策听证会。
加强对人大工委、政协小组自身建设,发挥代表、委员作用,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密切联系群众,为街道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政府建设做应有贡献。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查、视察、听取工作汇报4次。办理人大代表建议9件、政协委员提案9件,办复率100%。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嵩阳街道办事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5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1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嵩阳街道办事处、科学技术委员会、嵩阳计生办
2.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嵩阳财政所
3.事业单位:嵩阳水管站、嵩阳林工站、嵩阳农机站、嵩阳农科站、嵩阳企业办、嵩阳环保所、嵩阳文化站、嵩阳社保所、嵩阳经管站、嵩阳兽医站、嵩阳统计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嵩阳街道办事处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8人。其中:行政编制4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0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9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
离退休人员由社保局统一申报。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嵩阳街道办事处2017年度收入合计32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91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主要原因为为工资结构调整、公车制度改革。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收入占比分布图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嵩阳街道办事处2017年度支出合计32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37万元,占总支出的98.35%;项目支出54万元,占总支出的1.6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占比分布图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70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27万,主要原因为工资结构调整和公车制度改革导致日常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9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02%。(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嵩阳街道办事处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万,主要用于党建工作。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一是全面完成街道28个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二是全面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抓好4个社区党总支、19个党支部、5个非公党支部软弱涣散党组织整改。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认真做好党内关爱工作,全年发放各种慰问金21万余元。努力打造党建品牌,成功创建市级党建示范点1个、县级党建示范点3个,工作经验被《滇中新区报》等媒体报道宣传。积极推进区域性大党(工)委建设工作,及时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完成摸底排查等前期准备工作。三是巩固提升 “两新”组织覆盖成果。加强71家“两新”组织、37家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建设;对“两新”组织按经营主体分类召开专题座谈会;督促“两新”组织党员活动正常开展,严格落实“两新”组织党建台账,组织3期“两新”党组织书记培训,创建县级“两新”组织党建示范点1个。
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做好流动党员管理,认真统计流动党员数量,发放《流动党员证》51本。严格按照标准程序发展党员45名。充分发挥“云岭先锋”综合服务平台作用,共组织党员1000余人次参加电视直播培训。认真开展党组织书记轮训工作,全年共组织4次轮训,先后组织党组织书记到昆明太和街道、滇源、阿子营、曲靖等地学习参观,实现党组织书记培训全覆盖。加强大学生村官管理,不断提升村官的凝聚力战斗力,激发在基层一线的工作热情。做好老干部工作,重大节日进行走访慰问,组织老干部参观大庄社区牡丹种殖基地、龙院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积极开展“夕阳增辉”评星活动。。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阳街道办事处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9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887万,主要原因分析为工资结构调整、公车制度改革及新增上报水管站一家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2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嵩阳街道办事处包括的各个单位的行政、事业运行经费以及社会保障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
(说明可细化到项级科目,同时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占比分布图表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阳街道办事处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9.5万元,支出决算为20.6万元,完成预算的1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3.8万元,完成预算的10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8万元,完成预算的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9万元,完成预算的109%。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因公出国(境)费用超过预算,公务接待费超出预算。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5.2万元,下降4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4.9万元,下降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1万元,下降2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公车制度改革工作以及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费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8万元,占18.4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8万元,占28.15%;公务接待费支出10.9万元,占53.4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8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1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机关运行(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0.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43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机关运行(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嵩阳街道办事处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7万,主要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等费用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经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劳务费及公务接待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嵩阳街道办事处资产总额24048.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605.6万元,固定资产15443.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8045.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29272.2万元。处置车辆22辆,账面原值353.8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2项,账面原值300.1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XX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4048.8 | 8605.6 | 15443.2 | 1913.7 | 53.7 | 0 | 13475.8 | 0 | 0 | 0 | 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预算科负责牵头公开(省本级为单独公开),各州市若预算科决定单独公开则删除相关内容。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情况说明里没有介绍,但单位认为需要说明的情况在此说明。)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监督索引号53012700456301111
嵩明县人民政府嵩阳街道办事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