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人民政府关于徐先志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08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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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根据嵩干〔2018〕92号文件精神,经嵩明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同意:
徐先志 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嵩明县人民政府
2018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