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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1809-099644 主题分类: 住房保障信息公开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8-09-04 09:55
名 称: 嵩明县民康园、锦绣兰苑公租房小区商铺招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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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民康园、锦绣兰苑公租房小区商铺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2018-09-04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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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民康园、锦绣兰苑公租房小区商铺招租公告


为有效盘活我县公租房商业配套资源,经研究,决定对民康园、锦绣兰苑小区商铺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竞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出租商铺基本情况

民康园1-7号、9号商铺,锦绣兰苑5栋2号、4号商铺,锦绣兰苑4栋1-8号商铺,详见附表。

二、 竞租人资格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不符合竞租条件的人员外)均可报名。

三、 竞租报名

(一) 报名时间: 2018年 9月4日— 9 月 11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不含周末),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地点:嵩明县住建局三楼住房保障科;

(三)报名方式:竞租人可先到商铺所在小区门卫室登记看房。报名时需明确所竞租商铺房号及经营范围,并缴纳竞租保证金1000元,保证金于竞租结束次日全额退还; 

(四)报名材料: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竞租人身份证(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 竞租时间及地点

竞租时间: 2018 年 9 月13 日上午9:00; 

竞租地址:锦绣兰苑小区综合楼三楼。

五、 竞租方式

采用现场竞价方式,每次应价不低于上一次应价,每次应价加价幅度不低于1元/平方米,最高应价竞租人即为该商铺竞得人,其应价为竞得价格。若仅有一个竞租人应价,即确定该竞租人为该商铺竞得人,其应价即为竞得价格,但不得低于竞租底价(详见附表)。

六、 经营范围和租期

商铺经营范围包括便利店、超市、餐饮、服装等方便小区住户生活的行业,其中餐饮类商铺所占比例不能高于30%。商铺不得经营违反法律法规明文规定及对公租房小区住户有负面影响的有关行业。租期一般为3年,续租的租金根据市场情况按一定比例进行上浮。

七、 租后管理

商铺竞得人与产权方签订商铺租赁协议,缴纳商铺租金及物业管理费后,即可开展合法的经营活动。

咨询电话:67913263 (住房保障科)    13354619683(段建平)


商铺招租房源及竞租单价表

嵩明县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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