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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1809-097987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8-09-03 10:41
名 称: 2017年嵩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危改等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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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嵩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危改等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18-09-03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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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嵩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农危改等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 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 防空警报运行维护、人防机动指挥通信系统运行维护费

(1)立项背景及目的:为了完成防空警报工作和人防机动指挥通信系统正常运行维护.

(2)项目实施、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根据嵩财预(2017)001号文件,县财政拨入防空警报运行维护,人防机动指挥通信系统运行维护费10万元,2017年购入电声警报器一套8.856万元,维护及运行费用支付办公费及养车费1.144万元,资金全部用完。

2. 为了缓解局机关工作经费的不足,向上争取资金项目前期工作经费31.27万元.我局按照财务制度对该项目资金进行使用及管理,已用于维持机关单位工作的日常经费,弥补办公经费不足。

3. 村建科农危改配套资金

(1)立项背景及目的: 2017年市级正式下达我县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为120户,补助资金252万元(中央资金168万元、省级84万元)。要求修缮加固比例不得低于60户(即不得低于50%),且修缮加固于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拆除重建于2018年4月底完成。

(2)项目实施、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根据上级工作要求,我县进一步加大农危改政策宣传,开展好4类重点对象信息比对,及时组织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并引入第三方,开展4类重点对象危房认定、“一户一方案”编制和工程监理等工作,同时,制定了《嵩明县2017年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指导各镇(街道办)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现已完成120户改造任务,其中修缮加固83户,拆除重建36户,嵩阳街道30户(修缮加固27户,拆除重建3户),小街镇35户(修缮加固12户,拆除重建23户),杨林镇27户(修缮加固25户,拆除重建2户),牛栏江镇28户(修缮加固19户,拆除重建8户),现已按照实际完成情况,并结合验收结果,及时兑付补助资金。120户合计补助资金2428245.5元,其中嵩阳街道30户605633元,小街镇35户728315元,杨林镇27户536000元,牛栏江镇28户558297.5元。

2017年资金农危改补助资金结余91754.5元。第121户用县级存量资金支付。

(3)根据《昆明市财政局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达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贷款贴息补助资金的通知》(昆财城〔2017〕49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县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专项贷款贴息补助资金16.96万元,现尚未使用,结转至下年。

(二)绩效目标

1. 总目标。保证防空警报、人防机动指挥通信系统和我局行政工作的正常运行,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顺利开展。

2. 年度目标。(1)、保证防空警报、人防机动指挥通信系统的正常运行;(2)、合理利用向上争取资金对我局工作的正常开展发挥补充性作用,保证工作的有效开展;(3)、根据省、市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使用管理要求,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完工120户,规范发放个人补助资金。

3、 产出目标: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完工120户;

4、 效果目标:群众满意度在80%以上。

二、 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全面了解项目管理过程是否规范、产出目标是否完成以及效果目标是否实现等方面的内容,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为项目在以后年度的开展提供可行性参考建议。在此基础上,重点分析项目预算编制的合理性、成本支出的真实性和控制有效性,评价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为以后年度编制项目预算、选择项目实施主体等提供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制定过程

1. 前期调研

经过局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要求各科室对所涉及项目进行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分析汇总;进行项目群众满意度调查。

2. 研究文件。

对省市县关于各个项目的文件的政策、方法等进行研究,拟定资金使用情况归集思路。

3.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工作方案的设计。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昆政发〔2016〕12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下达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主要任务的通知》(昆政发〔2016〕61号)、《昆明市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昆政办〔2013〕129号)和《嵩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嵩明县全面推进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嵩政发〔2017〕42号),嵩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度年初预算批复(含预算调整追加)文件,三定方案、年度工作任务目标及中长期规划,专项资金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财务会计制度等进行绩效评价。

(三)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

1. 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应当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2)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应当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分级分类原则。绩效评价由各级财政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单位)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4)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当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2. 绩效评价方法

(1)比较法。是指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历史与当期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的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2)公众评判法。是指通过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对财政支出效果进行评判,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四)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1. 数据填报和采集。数据的填报和采集遵循客观、公正、公平、全面、准确的原则,确保了数据的合理性、有效性,可对比性。

2. 社会调查。我局针对各个项目的建设完成情况进行社会问卷调查及访谈,选择不同职业,不同行业人员,注重调查对象的典型性、代表性,能全面反映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完成效果。

3. 数据分析和撰写报告

(1)数据分析:对数据进行相关性、细化、量化对比分析,采取对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结合的方法,从我局各个项目的立项到财务管理、项目过程控制、项目完成情况、资金应用情况、所取得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全过程,进行综合绩效评价,始终贯彻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公平性分析的思路,确保数据分析结果的客观性、准确性和实用性。

(2)撰写报告:严格执行评价程序,从方案的设定开始理清思路,要求条理清晰、观点明确、内容全面,涵盖各个项目资金的投入、使用和效果评价,突出绩效评价的经验、方法和所取得的成效,重点以不足完善下一步工作思路,提高项目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五)本次绩效评价的局限性

由于时间仓促,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存在诸多局限性:1、资料和文件的收集不够全面;2、绩效评价工作组织不具有专业性;3、绩效评价工作宣传不足;4、绩效评价知识及观念还有待提高。

三、 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1. 评价结果

绩效评价量化分值采取分值,根据评价得分(满分100分),评价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等。

评价档次

档次优良中差

得分得分≥9080≤得分<9060≤得分<80得<60


2017年嵩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得分96分,结果为“优”。

2. 主要绩效

(二)具体绩效分析

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逐项进行分析、评价并打分。经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对我局所涉及各个项目目标与完成情况对比,资金使用效率进行通报,通过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3个一级指标,7个二级指标,21个三级指标,30个四级指标,共计71个评价指标的自我评价。

四、 成本效益分析

1. 防空警报运行维护、人防机动指挥通信系统运行维护费资金全部用完,做到防空警报、人防机动指挥通信系统无故障良好运行,达到了资金使用的目的。

2. 结合9.18警报试鸣,通过开展人防知识宣传教育各种活动,提高了人民群众的防空意识,加强了人民群众的爱国主义及安全应急防护教育。

3. 我局向上争取资金任务完成情况良好,充分利用有限的资金,有大力有效的开展全局各科室各工作,在各个方面和领域取得了成效,在开展社会问卷调查时,问及对2017年嵩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服务工作效能满意度为100%满意,说明群众对我局本年度所开展的工作成效比较认可.

4. 对乡镇逐户初验合格的119户,县农村危房改造脱贫分指挥部办公室于2018年1月底组织住建、扶贫、民政、残联、财政、县级专家队伍及第三方设计、监理单位组成两个验收组,逐户进行竣工验收,均达到了验收要求。119户合计补助资金2407245.5元,其中嵩阳街道30户605633元,小街镇35户728315元,杨林镇27户536000元,牛栏江镇27户537297.5元。剩余1户拆除重建牛栏江镇花窝村委会陈文广,于2018年4月24日通过了县级验收,按照2017年拆除重建补助标准2.1万元/户,兑付补助资金21000.00元。

5. 对群众进行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实施效果的满意度调查,满意度达到100%,说明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完成了目标,达到了资金使用的预期效果。

五、 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 抓好宣传。发放《云南省农村危房修缮加固技术指南》、《云南省农村危房认定指南》,“云南省脱贫攻坚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口袋书”、宣传光碟等资料1000余份,确保政策宣传到村到户,家喻户晓;  

2. 加强培训。组织了2次农村危房改造专题培训会,包括住建、扶贫、民政、残联、危房认定专家组、各镇(街道办)、行政村第一书记及相关工作人员的“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培训会,重点培训农村危房改造新政策和农村危房认定、修缮加固技术等内容。此外,组织农村建筑工匠50余人培训,邀请昆明市培训机构专家,对农村危房改造的建筑基础识图、农村民居抗震基础知识、钢筋工、建筑安全知识和砌筑工等内容进行培训,进一步增强农村工匠施工技术。

3. 协调联动。组织住建、扶贫、残联、民政四部门进行联合办公,开展4类重点对象信息数据比对工作,并将比对结果及时反馈各镇(街道)。 

4. 因户施策。对纳入修缮加固的4类重点对象,引入第三方开展危房认定和“一户一方案”编制,因户施策,做到“五个一”,即一户一表、一户一方案、一户一承诺、一户一协议、一户一清单。

5. 示范带动。于10月30日召开农村危房改造(修缮加固)示范点――即嵩阳街道太平龙居委会现场推进会,启动我县修缮加固危房改造工程。

6. 强化指导。制定了实施方案,并召开现场推进会,指导各乡镇具体实施危房改造;对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县镇两级和工程监理、设计单位及时协调施工单位督促整改。

7. 做好人防警报及人防知识教育培训工作。一是精心组织“9.18”防空警报试鸣和防空知识宣传活动。在县广播有线电视台播放防空警报试鸣公告,结合9.18警报试鸣,组织警报试鸣人员到县农贸市场进行宣传活动,提高广大群众人防意识;二是通过各种形式开展人防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三是与县教育局成立了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在全县初级中学一年级开展人民防空知识及安全应急防护教育. 

(二)存在的问题

按照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评分为96分,扣分项主要是:

1. 4类重点对象识别精准度不够。自2017年全省启动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以来,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提到了新的高度,但扶贫、民政、残联的数据变动频繁,信息交叉重叠多,导致4类对象识别精准度不够,工作存在不足。

2. 资金缺口较大, 2017年缺口资金55万元(嵩阳、杨林各15万元,小街21万元,牛镇3.5万元)。预算编制合理性存在不足,扣1分。

3.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力量和技术力量薄弱。近年来各镇(街道)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人员较少,多为兼职,加之岗位调整频繁、业务培训较少,整体业务素质有待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基础扣1分。

4.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单一,补助标准偏低,部分农户收入水平较低,仅能维持基本生活,无多余资金投入建房,.居民宜居需求满足情况扣1分。

5. 立项申请、批复文件不全,扣1分。

(三)建议和改进措施

1. 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均按照“农户申请、村委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程序和“一户一档”进行管理。

2. 列入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的农户(农村4类重点对象),均要求乡镇村委会进行公示。

3. 对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存在问题均全面落到实处,并建立工作台账,逐项销号。


                                  2018年5月22日

(附件1)城维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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