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财政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嵩明县财政局是嵩明县经济综合管理部门之一,承担着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政策,宣传党和国家的金融方针政策,搞好增收节支,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强化财政资金使用监管,建设公共财政,服务全县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职责。
(二)年度重点工作
1、做好财政主要经济指标任务工作,努力增收节支,财政收支执行平稳。
2、积极发挥职能,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3、落实支农惠农政策,全面助推脱贫攻坚。
4、强化财政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5、完善财政制度,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6、强化“两个”责任,持续推进自身建设。
(三)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年初预算下达指标:2017年下达财政局部门预算指标1097.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7.45万元,项目支出80万元。
2、调整预算下达指标450.06万元,其中:调增基本支出515.06万元,调减项目支出65万元。
3、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1547.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32.51万元,项目支出15万元。
4、2017年部门决算总支出数1410.92万元,完成预算的92%,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97.1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3.29万元,金融支出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8.46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36.59万元。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嵩明县财政局2017年结合职能职责,严格落实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充分履行职责职能,按财经法规及制度使用、管理资金,在时间范围内达到了预期的绩效目标和良好效益。部门中、长期和本年度目标设定明确、合理、具有可操作性;部门职能与部门目标匹配性良好;部门资源配置合理;部门管理工作开展到位,预决算执行情况良好;财务、人力资源、固定资产等工作管理良好;部门绩效良好,年度重点工作开展落实到位。
三、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经验。一是保证绩效“目标”和绩效“结果”相统一。二是优化绩效目标考核指标体系。
(二)存在的问题。预算绩效观念不深入,思想认识有误区。整体上还处于起步阶段,都在经历着从认知到实践的磨合期,做不到准确科学规范操作。绩效管理专业人员匮乏,推进绩效管理工作既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供借鉴,又缺乏专业性很强的技能储备,只能是边工作、边学习、边积累,短期内很多工作只能停留在表面,难以深入学习。
(三)改进措施及建议。
1、加强宣传引导,强化绩效观念。采用多种形式,组织预算单位和工作人员学习预算绩效管理的法律法规、规范要求,让绩效理念深入人心、让绩效管理人员熟知政策。
2、结合管理人员专业技能不强的现状,帮助和促进现有人员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实际工作能力。
嵩明县财政局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编制
纳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的一级预算单位1个,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4人,其中:行政编制 31人,事业编制43人。在职实有73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73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2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二)部门职能
嵩明县财政局是嵩明县经济综合管理部门之一,承担着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政策,宣传党和国家的金融方针政策,搞好增收节支,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强化财政资金使用监管,建设公共财政,服务全县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职责
(三)2017年财政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狠抓增收节支,财政收支执行平稳。全年完成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08013万元,同口径增长8.1%,超新区下达目标任务13万元,其中:县财政局完成地方一般预算收入21742万元,完成预算调整任务数16400万元132.5%,超5342万元。完成地方一般预算支出255583万元,同比增长15.8%,增34859万元,其中:民生支出完成212462万元,占一般预算支出的83.1%;八项支出完成204001万元,同比增长38.87%,增57099万元。
2、积极发挥职能,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全年共争取上级资金118416万元,占目标任务11.5亿元的103%,超3416万元,其中:县财政局完成10445万元,完成目标任务8500万元的122.9%,超1945万元。完成融资681205.5万元。
3、落实支农惠农政策,全面助推脱贫攻坚。拨付中央农业支持保护补贴1101万元。兑付资金627万元,用于全县543户农村危房改造。争取上级财政奖补资金706万元,整合资金5146万元,顺利实施“一事一议”美丽乡村财政奖补项目66个。投资516.51万元建成建成高标准农田3300亩,渠道19条共计5.1公里,渠系建筑物71座,田间干道6条共计4.9公里,示范推广1万亩无公害、标准化、规模化蔬菜种植。
4、强化财政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对全县99家预算管理单位的非税收入收缴、专项资金使用、结余及存量资金情况进行检查,盘活存量资金3900万元。二是组织开展涉农资金、“三公”经费、存量资金、非税收入、财政四位一体等专项资金监督检查10余次。三是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在预算编制中三公经费支出做到只减不增,同时要求,各部门通过网络公开“三公”经费情况。四是加大政府采购项目的监管力度,至9月底,全县采购金额共计3095万元,节约采购资金277万元,资金节约率为8.2%。五是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内部控制建设。六是认真开展防范并配合清理非法集资活动。
5、完善财政制度,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一是根据全县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要求,狠抓改革进度,制定出台《政府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等政策文件5个。二是根据省、市(新区)对我县财政管理体制,及时调整县对镇(街道)财政管理体制。三是采取询价方式选取第三方中介机构,对我县2016年预算安排的5家预算单位的4个项目进行绩效评价,评价金额6463.98万元。四是规范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五是完成公车改革,清理留用车辆210辆,拍卖车辆118辆。分三批对符合条件的153辆公务用车进行了报废和资产核销工作。
6、强化“两个”责任,持续推进自身建设。一是党政领导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和“两个责任”“1+7”制度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二是党政领导主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做好理想信念教育和理论武装工作。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开展,组织各类学习培训50余次。制作廉政文化展板、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等宣传展板20余块,组织全民健身运动会、挂钩帮扶、结对共建、访贫问苦、慈善一日捐等活动15余次。三是持续深入纠正“四风”。按要求严格开展违规津补贴清理工作,认真整改到位。继续推进六个严禁。全局副主任科员以上干部20人全部签订了“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承诺书”。五是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尤其是将第一种形态的运用贯穿于本职工作中,开展廉政谈话10人次,提醒谈话30人次。
(四)部门管理制度。
修订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考勤制度》《理论学习制度》《会议制度》《公文管理制度》《财政资金拨付及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学历和专业技术职称提升奖励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党支部党内民主决策制度》《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等制度29项,规范内部流程,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
(五)部门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部门资金来源为2017年预算指标下达及调整部门预算。使用情况:2017年总支出为1410.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5.92万元,项目支出15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34.50万元,其中:物资19.63万元,服务采购14.90万元,均按照政府采购相关程序报批。
(七)固定资产情况。
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加强国有资产的使用和管理,认真开展固定资产清理和报废处置。固定资产总额778.71万元,其中通用设备类286.48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36.79%;家具类28.53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3.65%;专用设备类5.55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0.71%;土地房屋类458.16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58.84%。
二、绩效目标
(一)部门总目标。
1、以财政改革创新为主题,狠抓预算管理。建立健全预算编制与预算绩效评价相结合的机制,实行中长期预算规划管理。建立透明预算制度,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把公开变为常态,。转变财政支付方式,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等多种模式。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加强国库集中支付网络及业务系统的管理,确保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的正常运转,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有效运行。建立政府债务管理办法及风险预警机制,将地方政府性债务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按照权责一致、有效制衡和行事分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的原则,搭建内部控制组织管理框架,制定内部控制操作规程,确保内控工作组织化、日常化,有效保障财政资金安全。
2、以经济发展为主题,全力服务发展。通过对储备项目积极指导包装、对上报项目积极谋划筛选,及时捕捉各类资金和政策信息,准确把握中央、省、市资金和政策投向,积极向上争取扶持资金。加强与上级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加强向上级调度资金的请示汇报力度,积极争取资金支持水利、交通等民生重大项目建设。
3、狠抓监管,确保收入任务顺利完成。面对严峻的收入形势,采取“年初任务抓分解、全年任务抓包保、日常挂钩抓督查”等措施,突出税源固化落实、责任量化落实、服务细化落实、挂钩督办落实。加大挖潜增收力度,强化非税收入管理,切实做到依法征管,应收尽收。
4、紧扣民生事业,突出重点。发挥财政监督职能,加强扶贫资金监管。筑牢扶贫资金管理的“高压线”,把扶贫资金监督检查作为中心工作来抓,确保扶贫资金专款专用、安全运行、精准高效。严格执行国家支农惠农政策,不断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深入贯彻“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要求,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功能,积极协调,顺利完成财政奖补项目建设项目。
5、保障重点,地方财政八项支出快速增长。按公共财政和统筹发展的要求,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向八项支出倾斜,确保财政八项支出快速增长。
6、完善财税体制,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规范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一是根据省、市(新区)对我县财政管理体制,及时调整县对镇(街道)财政管理体制,突出全县收入一盘棋,融合规范两级财政分配关系,实现财力和事权相匹配,增强各级财政保障能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提升。二是重点推进绩效目标的设立、申报、审核等管理工作,固化“预算编制有目标”的管理模式,督促预算部门开展绩效自评。完善评价结果与资金安排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强化部门单位使用财政资金的责任。三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严控行政运行成本。
(二)部门项目具体计划目标。
2017年嵩明县财政局项目支出为15万元:会计管理工作补助经费8万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补助经费5万元,金融部门其他监管工作补助经费2万元。由于项目支出均为工作补助经费,支出系保障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1、加强对乡镇财政的资金监督,确保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工作规范化运行。2、全面推行预算绩效管理及金融部门监管工作。
故将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并入到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
三、评价思路和过程
(一)评价思路。确认当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目标→梳理部门内容管理制度及存量资源→分析确定当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评价重点→构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二)评价目的。通过收集部门(单位)基本情况、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及组织架构等信息,分析部门(单位)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及中长期规划目标完成与履职情况,总结经验做法,找出预算绩效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建议,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嵩明县财政局2017年工作报告
3、嵩明县部门预算批复文件
4、2017年财政局部门预算、决算报表相关资料
5、财政资金管理相关文件资料
6、嵩明县财政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
(四)评价对象及评价时段。
对嵩明县财政局(部门)2017年1月至12月财政预算支出进行绩效自评。
四、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1.评价结果。嵩明县财政局按照2017年年初确定的职责目标,依法履行财政职能职责,充分高效利用财政预算资金,在全年时间范围内达到了预期的总体产出和效益。
2.主要绩效。
(1)部门中、长期和本年度目标设定明确、合规、合理、具有可操作性;部门职能与部门目标匹配性良好;部门资源配置合理。
(2)部门管理工作开展到位,预决算执行情况良好,财务、人力资源、固定资产等工作管理良好。
(3) 圆满完成县委县政府年初下达我局的各项经济指标任务,财政年度重点工作落实到位。
(二)具体绩效分析。
1、部门决策自评(34.5分)。
(1)部门目标指标(12分):设定了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且目标明确,能够适应嵩明县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与部门职能相适应;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设定明确合理;部门年度工作计划与部门年度工作目标相一致;绩效目标设定合理、可衡量。
(2)部门职能指标(10分):部门职能界定明确、科学;部门设定具体目标、各类具体工作与部门职能相适应;部门内设科室职责明确。
(3)资源配置指标(12.5分):预算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合理;投入人力资源、办公资源合理;重点项目资源合理分配。
2、部门管理自评(19.5分)。
(1)预算管理指标(7分):预算管理执行到位,各项指标、比率达标。
(2)财务管理指标(6分):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资金使用合规合法,对部门财务工作实施有效监督。
(3)人力资源管理指标(1.5分):在职人员管理执行规范。
(4)资产管理指标(2分):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情况良好。
(5)业务管理指标(3分):业务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情况良好。
3、部门绩效自评(45分)
(1)部门决算产出指标(18分)
①完成全县财政收支任务。全年完成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08013万元,同口径增长8.1%,超新区下达目标任务13万元。其中:县财政局完成地方一般预算收入21742万元,完成预算调整任务数16400万元132.5%,超5342万元。完成地方一般预算支出255583万元,同比增长15.8%,增34859万元,其中:民生支出完成212462万元,占一般预算支出的83.1%;八项支出完成204001万元,同比增长38.87%,增57099万元。
②积极发挥职能,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全年共争取上级资金118416万元,占目标任务11.5亿元的103%,超3416万元,其中:县财政局完成10445万元,完成目标任务8500万元的122.9%,超1945万元。完成融资681205.5万元。
③落实支农惠农政策,全面助推脱贫攻坚。拨付中央农业支持保护补贴1101万元。兑付资金627万元,用于全县543户农村危房改造。争取上级财政奖补资金706万元,整合资金5146万元,顺利实施“一事一议”美丽乡村财政奖补项目66个。投资516.51万元建成建成高标准农田3300亩,渠道19条共计5.1公里,渠系建筑物71座,田间干道6条共计4.9公里,示范推广1万亩无公害、标准化、规模化蔬菜种植。
④强化财政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对全县99家预算管理单位的非税收入收缴、专项资金使用、结余及存量资金情况进行检查,盘活存量资金3900万元。二是组织开展涉农资金、“三公”经费、存量资金、非税收入、财政四位一体等专项资金监督检查10余次。三是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在预算编制中三公经费支出做到只减不增,同时要求,各部门通过网络公开“三公”经费情况。四是加大政府采购项目的监管力度,至9月底,全县采购金额共计3095万元,节约采购资金277万元,资金节约率为8.2%。五是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内部控制建设。六是认真开展防范并配合清理非法集资活动。
⑤完善财政制度,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一是根据全县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要求,狠抓改革进度,制定出台《政府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等政策文件5个。二是根据省、市(新区)对我县财政管理体制,及时调整县对镇(街道)财政管理体制。三是采取询价方式选取第三方中介机构,对我县2016年预算安排的5家预算单位的4个项目进行绩效评价,评价金额6463.98万元。四是规范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五是完成公车改革,清理留用车辆210辆,拍卖车辆118辆。分三批对符合条件的153辆公务用车进行了报废和资产核销工作。
⑥强化“两个”责任,持续推进自身建设。一是党政领导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和“两个责任”“1+7”制度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二是党政领导主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做好理想信念教育和理论武装工作。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开展,组织各类学习培训50余次。制作廉政文化展板、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等宣传展板20余块,组织全民健身运动会、挂钩帮扶、结对共建、访贫问苦、慈善一日捐等活动15余次。三是修订完善考勤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20项,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四是持续深入纠正“四风”。按要求严格开展违规津补贴清理工作,认真整改到位。继续推进六个严禁。全局副主任科员以上干部20人全部签订了“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承诺书”。五是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尤其是将第一种形态的运用贯穿于本职工作中,开展廉政谈话10人次,提醒谈话30人次。
(2)部门效果指标(21分)
①财政政策宣传知晓率较好。
②财政收支任务、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及八项支出完成率100%。
③专项资金监管检查率完成较好。
④全县行政单位公车改革工作开展较好。
(3)部门可持续发展(6分)
①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
②信息共享、公开情况:按相关部门文件要求,及时公开信息,做到信息公享。
③长效管理创新情况:结合部门实际情况,对岗位职责、人员进行绩效考核管理,对部门工作长期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
五、主要经验做法
财政局在此次2017年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中,严格遵循“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原则,对财政拨付的一般预算收入支出情况进行较为详实的绩效自评。自评工作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
(一)保证绩效“目标”和绩效“结果”相统一。
年初,财政局根据本单位所拟定的年度职能职责目标、中长期规划和财政资金预算批复文件等相关内容、要求来开展工作,做到每一分钱的使用都有目的,每一项工作的开展都有方向。待到年末,再以年初所设定的各类目标、任务为标准,对年度实际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比对,考察 “目标”与“结果”是否实现一一对应。
(二)优化绩效目标考核指标体系。
在自评工作中,我们发现绩效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在于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而指标体系建设中的难点又体现在对指标的量化处理上。因为定性指标更多的是从宏观层面对财政资金使用和工作开展进行总体评价,而定量指标的设定,可以让评价工作更加具体、可操作、可衡量,进而将评价工作落到实处。
六、存在的问题
通过此次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财政局存在的问题主要是集中在台账资料(佐证材料)的收集、整理上难度较大,对绩效工作的重视程度还需要进一步提升,在实际工作中不能主动运用绩效管理的思想来指导、开展工作。
七、改进措施及建议
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针对工作中遇到问题,将进一步完善台账资料相关工作,并将绩效自评工作贯穿于整个评价年度,而不是仅仅集中在年底或年初时点上。这样做,可以有效避免与绩效工作相关的台账资料的缺失,避免“做了工作,却没有完备的佐证材料作支撑”的情况发生。同时,在全单位上下积极宣传绩效管理思想,建立“绩效意识”,自觉形成运用绩效思想指导、开展工作的良好习惯。
建议:(一)加强宣传引导,强化绩效观念。要采取专题培训、分类指导等多种形式,组织单位领导及工作人员学习预算绩效管理的法律法规、规范要求,让绩效理念深入人心、让绩效管理人员熟知政策、知行合一。让主要领导及时掌握预算绩效管理的推进情况、实际效果和存在的问题,以利于及时作出决策,支持并帮助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有效运用绩效评价结果调整管理思路。
(二)完善指标体系,规范评价标准。积极探索适用于不同单位、不同项目的绩效指标,逐步建立涵盖各类各项支出、符合目标内容、突出绩效特色、细化量化、便于考核的统一规范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以及覆盖全部预算支出结果绩效评价的规范标准,尽快形成“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水平。针对当前预算绩效管理专业队伍缺乏和管理人员专业技能不强的现状。整合多方力量、引入第三方参与进来、集中业务骨干充实单位预算绩效管理队伍,强化专业培训、学习考察、工作调研、业务交流等措施,帮助和促进现有人员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实际工作能力。及时为单位开展绩效管理提供政策理论和专业操作技术指导,促进单位绩效管理整体上台阶。
嵩明县财政局
2018年4月24日
附件1-3



